新闻评析
广州一家韩国公司女老板,为了惩罚迟到的中方雇员,竟令中方雇员向她集体下跪。
对此,你有何看法?
新闻后续
大多数中方雇员为了一份有限的薪水,做出了牺牲人格的尊严和民族气节而向恶人下跪的选择。这当中,只有一名从河南来的打工青年,毅然做出了辞职不跪的义举,令韩国女老板目瞪口呆。这位河南打工青年的行动受到了所有知情者的高度称赞。很快,另一家中国公司破格录用了这位铮铮硬骨的男子汉。
网络故事
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想一想:
这些故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人格尊严不可辱
人格尊严权的含义
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生命健康权(首要)
物质性
人格权:
精神性
人格权
自由权
名誉权
肖像权
姓名权
隐私权
……
人格尊严权(核心)
人格权
相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新闻评析ppt课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