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理赔工作简述
目录
一:快速理赔的工作环境
二:快速理赔的简述
三:快速理赔可处理范围
四:快速理赔不可处理范围
五:快速理赔事故查勘重点
六:查勘员工作职责
七:常见问题案件分析
一:快速理赔的工作环境
快速理赔点是由政府部门设立,由所在地各家保险公司车险人员驻点,与交警驻点配合,处理简易交通事故的地方。
二:快速理赔的简述
快速理赔是一种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在深圳经济特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为避免造成交通阻塞及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可到快速理赔处理。
三:快速理赔可处理范围
1:必须双方当事人一起,双方证件必须带齐:行驶证、驾驶证、保险(交强险),且证件必须合格有效。
2:责任必须明确(可现场交警或驻点交警定责,也可双方自行协商认责)。
3:双方车辆必须能正常行驶。
4:必须同为深圳保险(无责任三者只需要交强险为深圳保险即可)。
5:事故发生地点必须为深圳关内。(南山、福田、罗湖、盐田)
6:事故发生时间必须为48小时之内。
7:本次事故必须无人伤。
四:快速理赔不可处理范围
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交强险标志、无检验合格标志,驾驶人不能示出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挚事逃逸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车辆不能正常行驶的概念
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即拖车过来的),又或者水箱受损,车轮移位等有安全隐患或有扩大损失可能的,均不可处理。须叫其回现场或到交警大队由交警开单处理。
五:快速理赔事故查勘重点
一:由前台(保险同业行会)登记案件后交给我方查勘员。查勘员须先询问双方是否报警及保险公司报案,查勘员致电保险公司证实同时让其将案件调入我点平台。
关于快赔前台登记的作用
快赔前台(即是保险同业行会),登记是做一个保险公司出险备案连同交警系统一体的,分别将车,驾驶员都登记在内,这样车跟驾驶员的出险次数就一目了然了。例如,驾驶员跟车出险次数不一致,车的出险次数多,驾驶员的出险次数少的话,这样驾驶员就有是修理厂借车出来造假的嫌疑了,反之亦然。遇到这些情况我们就该先提高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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