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信息补充表》信息核对相关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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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信息补充表》信息核对相关说明
1、《干部信息补充表》为核对干部相关信息用,如此表记载的信息与实际情况有误,可直接在表上修改,信息不全的需补充完整,修改完后本人签字确认,注明修改日期。
2、“学历信息”栏的几点说明: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能作为学历认定。
(2)干部专修科学历,干部专修科的招生对象是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实施的时间是从1980年到1992年。其学制为二至三年,属专科层次学历全日制教育。此类学历可以认定为大专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
(3)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均不作为学历填写。
(4)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中国留学网:),否则组织不予认可。
3、“职称情况”栏如有更新,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4、“奖惩情况”栏如有更新,必须提供相应“奖励审批表”或“奖励证书”复印件。
5、“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
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要填写填表时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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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