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时期婚姻礼俗简述内容提要 :民国习俗绚丽多姿, 五光十色。 众多学者作家以丰富多彩的材料生动流畅的文笔和博大精深的思维从节日服饰饮食等方面对民国习俗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论述。 而本文以民国时期婚姻礼俗为主, 叙述了对相关历史素材研究的部分内容, 以展现我们中华民族极富特色的文化精神。 其中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⑴民国时期婚姻礼俗的变迁表现⑵民国时期主要的婚姻形式⑶新旧婚礼在不同地区的不同展现。关键词 :婚姻礼俗 婚姻形式 婚礼文化传统,是历史的投影和积淀,是支持一个民族心理活动的潜流,并展现其文化品格和独特的文化精神。 中国文化传统最重视人生, 也最热爱人生, 强调“食色性也”,认定生儿育女与吃饭一样重要, 孔子云:“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在中国古人心目中一切身外之物都可以不要, 唯独不能没有子嗣。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 又是人生的大事, 特别是以家庭为本位的中国, 婚姻更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围绕着婚姻产生了一系列引人瞩目的礼俗。一、婚姻里礼俗的变迁民国时期婚姻礼俗依靠现存的大量资料比较完整的完整的保留了下来。 “对于民国时期婚姻礼俗的变迁,有学者从两方面来分析: “一方面从纵向看,从通过去对比的角度看, 当时, 婚姻礼俗变迁较快。 另一方面从横向看, 从婚姻礼俗同政治制度或其他社会制度对比的角度看, 当时婚姻礼俗变迁较慢, 而且这种变迁在横向的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和不同阶层中也呈现出极大的不平衡性。 ”①根据《中国通史・民国习俗史》相关评述, “民国时期婚姻礼俗的变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⑴婚姻革命说盛行, 辛亥革命的舆论家将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视为专制主义和封建帝制的统治基础, 将摧毁传统的婚姻制度视为推翻专制主义和封建帝制的必要条件。五四时期,有人主张“废除婚制” 。⑵婚姻立法增多,诸如 1915年《民律亲属编草案》 ,1928 年国民政府法制局《亲属法草案》等。⑶婚礼趋向简化。⑷婚姻日益自由,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 离婚自由。 如民国初年广东广泛流传着“女子解放,自由选婿”的歌谣。 ”②二、婚姻形式(一)婚姻形式是指嫁娶的方式。婚姻形式多种多样,但其中最主要的还是聘娶婚。在民国时期婚姻形式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三:⑴有些婚姻形式不复存在,如选婚,赐婚,赠婚,随着封建王朝的灭亡,而退出历史舞台。⑵有些婚姻形式则逐渐衰落。如指腹婚,表亲婚等。⑶有些婚姻形式的内容改变了。(二)民国时期流行的婚姻形式除了聘娶婚外还有抢婚,冥婚,交换婚,童养婚,入赘婚和典妻婚等。以下对其几种进行叙述。:“抢婚”又称为掠夺婚、劫夺婚、佯战婚,着用婚姻形式产生于母权制向父权制、从妻居向从夫居过度的时期。 在民国时期抢婚大多只是一种仪式,属于假抢的范围。强混的原因多种多样, “在浙江浦江大致有五种原因:⑴订婚后男家衰落, 女方赖婚; ⑵丈夫因家贫而卖妻, 妻子不走或族中不许; ⑶丈亡而家贫,家长强迫女子再嫁; ⑷女子因夫妻吵架而逃至娘家男方将女子转卖给他人,而恐怕女方不许;⑸妻不贞洁而被丈夫所抛弃。 ”③在许多少数民族也流行抢婚的习俗。 如蒙族是将新娘放在马上抢回男家, 而女家准备多人, 故意装作争夺追赶的姿态,有人有诗形容道: “新郎一马着鞭先,舅氏昂然奋老拳,劫的美人归去后,笙歌花烛盛开宴。 ”黎族的男女青年通过对歌产生恋情后,女子将和家人将男青年痛打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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