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大街发展哈尔滨 是一座极具欧陆风情的北国名城, 1994 年被确定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央大街则是哈尔滨的突出代表和显着标志。 1986 年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将中央大街步行街确定为保护街路, 1997 年 6 月 1 日将其改造成全国第一条商业步行街。 1998 年,中央大街步行街获得了 “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 ”、 “全国青年文明号 ”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2006 年 3 月又被中央八部委评为全国 “百城万店无假货 ”活动先进单位。 2006 年 4 月被国家建设部评为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2006 年首届哈尔滨十大城市名片评选活动中,中央大街被评为哈尔滨的城市名片。 2008 年评为 “哈尔滨十佳名景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在《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 )》中,将中央大街街区列入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的传统风貌保护区。在哈尔滨市 1997 年发布的《哈尔滨市保护建筑街坊街道和地区管理办法》中,中央大街被确定为保护街道。1997 年以来,哈尔滨几任市委,市政府基于中央大街脏、乱、差、黑的状况,为保持和完善中央大街的历史风貌,塑造城市新形象,使这条历史名街为哈市的经济、文化发挥出更重要的作用,决定将中央大街改造成为以商业、旅游、娱乐、休闲为主要功能,全国一流的独具文化魅力的特色商业步行街,把中央大街历史街区建设成为哈尔滨市的游憩商业区。按照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中央大街步行空间环境规划》《中央大街步行街区规划》, 1997 年,通过一期工程,中央大街成功地改造成全国第一条步行街。在一期工程中,对中央大街主街建筑立面进行了整饰,牌匾广告进行了统一治理,取消了架空线缆,增加了灯饰照明。 2002 年以后又进行的二期,三期工程,对历史街区内的保护建筑进行了全面的修缮,增加了休闲空间,拆除了与商业功能不符的建筑,同时对街区内的 25 条辅街也进行了整治,完成了红专街音乐文化街、大安街美食街、东风街理容化妆品街的改造, 公顷的历史风貌商业街区。据不完全统计,拆除不和谐的建筑近 8000 平方米,清理占道摊床 900 余户,拆除整治牌匾 600 余块。政府投入即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达 亿元。通过三期工程,保护工作实施后的中央大街历史街区体现了以下特点:突出建筑景观特色中央大街历史街区中有保护建筑 36 栋,在中央大街主街上现有 17 栋被列为哈尔滨市的保护建筑,其中汇集了 欧洲 16 世纪文艺复兴时期、 17 世纪巴洛克式、 18 世纪折衷主义及现代的多种建筑风格, 展现了欧洲近 300年最具魅力的文化发展史,是国内罕见的一条建筑艺术长廊。在整治和改造中,对教育书店、大台北鞋城、哈尔滨摄影社等老建筑采取修旧如旧的方式,尽可能的恢复历史的原貌,对未列入保护建筑的旧建筑重新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拆除私加的附着物,恢复本来的立面。对中央商城、维纳斯影楼、烟草大厦等新建的建筑,进行了建筑立面改造,要求体现街区的特色,在建筑体量的控制上保持与街道比例的和谐。建筑风格上要求由原有建筑交相辉映,体现欧陆建筑特色。提高文化内涵品位在整个街区的整治和改造中,注意挖掘了固有的文化底蕴,对街区内的保护建筑实行了挂牌,详细介绍建筑艺术特色和历史渊源。整个街区的牌匾广告,在制作形式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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