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 ** 村“万水花园”土地合作开
发项目框架协议
甲方: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 ** 村民委员会
乙方:云南 **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村“万水花园”项目是解决 ** 村村民住房问题, 经** 村两委成
员在 2011 年 3 月 19 日在昆阳街道办事处政府三楼举行竞争性谈判,
并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投票选定云南 **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土地
合作开发的合作方, 该决议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全体村民大会通过。
现甲、乙双方依据等协商,
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 ** 以北, ** 以南地块(城规土地编号
A-9-** ,A-9-** )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以供共同履行。
一、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
甲方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开发地块)
该宗地块位置: ** 以北, ** 以南地块(城规土地编号 A-9-** ,
A-9-** )。
净用地共计 亩。
二、合作开发地块的性质及权属
目前两块土地性质均为集体土地, 属村民集体所有; 土地尚未收
储,未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三、合作开发方式
1. 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行合作, 双方合作办理两块土
地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 项目全部开发资金由乙方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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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方承诺给甲方村民人均 40 ㎡ 商品房 ( 以本合同签订时甲方
提供的村民花名册为准 ) ,全村共计总面积不超过 84000 ㎡,该 40 ㎡
的商品房甲方村民以 2206 元/ ㎡ 的价格购买(按土地挂牌价 100 万元
/ 亩),土地招拍挂时土地价格每上下浮动 1 万元 / 亩,房价每平方米
上下浮动 4 元。
3. 村民在购房时, 以户为单位, 若单套面积超过按照应该给的人
均 40 ㎡计算的总面积,在 1 ㎡ 以下的(不含 1 ㎡),乙方承诺无偿
赠送;若在 1 ㎡(含 1 ㎡)以上 3 ㎡(不含 3 ㎡)以下的,村民以上
述第二款议定价格向乙方购买;若在 3 ㎡(含 3 ㎡)以上的,村民以
当时该楼盘的市场价向乙方购买。
4. 在甲方找到可用土地及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后,乙方承诺出资
给甲方建设新的 400 ㎡左右的村委会办公场所。
5. 乙方承诺在该项目开发完毕后, 免费赠与村委会商铺 600 ㎡。
6. 自 2011 年 5 月 1 日开始到合同约定地块被国土部门收储为止,
乙方需补偿给甲方土地闲置费每年 1200 元 / 亩(以毛地 120 亩计算),
共计 144000 元(拾肆万肆仟元整),该款项在履约保证金 100 万中
进行扣减。 若乙方在参与竞拍过程中没有成功拍得地块, 甲方在土地
拍卖后三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闲置费全额退还乙方。
7. 乙方在框架合同签订后一周之内交给甲方 100 万元履约保证
金,由甲乙双方建立共管账户管理, 若乙方原因造成项目不能进行则
该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该履约保证金在上述土地被收储后土地拍卖完
成之日,由甲方扣减掉土地闲置费后,全额退还乙方。
8. 甲方的户型、 面积大小、 住房幢号等相关事宜在施工图正式出
版后双方签字确定。
9.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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