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扶贫工作方案
篇一:帮扶实施方案
旗委办公室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
转作风”活动实施方案
自治旗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以来,旗委办公室认真按照旗委部署,根据《鄂伦春自治旗委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抓基层打基础,察民情解民难,创新扶贫方式,扶持经济发展为突破口,求真务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对自治旗阿里河镇齐奇岭村和村内8户贫困家庭进行结对帮扶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以下简称“下基层”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齐奇岭村概况:
(一)帮扶村基本情况。齐奇岭村位于距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东南部13公里处,总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7,500亩,。全村共有6个村民小组,452户,1,468人,村“两委”班子共7人,正式党员28名,入党积极分子7名,贫困家庭30户,96人,低保89户,五保户4人,三无人员4人,贫困人口占全村总人口的15%,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5,700元。村内95%的村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80%的村民参加了新型社会养老保险,127名村民享受每月55元的养老金待遇。
(二)结对帮扶户基本情况。根据入户走访调研情况,找出齐奇岭村8户特困家庭。按照贫困原因和特点可以分为两类,无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旗委办公室对无劳动能力的贫
困家庭采取“亲情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采取“架桥帮扶”措施。
一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4户:
王宽:男,妻子周凤珍患有心脏病,二人均为农业户口,没有田地,无低保,依靠打零工为生,房舍简陋;
丛宝军:男,盲人,有一级残疾证,本人有低保,妻子王桂芝无低保,儿子丛海森会木匠活,全家均为农业户口,无田地,主要收入依靠低保;
张静:女,丈夫杨景福患有肾结石,农业户口,本人脑瘤手术,视力微弱,无劳动能力,无田地,无低保,靠丈夫打零工挣钱;
王连生:男,母亲姜秀云 84岁瘫痪,女儿王丽园就读鄂伦春民族中学高三,马上参加高考,三人均有低保,主要靠低保生活;
二是无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4户:
姚文清:男,患有脑梗、癌症,妻子范淑云患有心血管疾病,两人均无劳动能力,有城镇低保,主要靠低保生活;
石常海:男,妻子孙秀芹,两人均无劳动能力,没有住房,在教堂居住,两人有城镇低保,主要靠低保生活;
赵连德:男,有低保,妻子刘雪芹无低保,二人均为农业户口,主要依靠低保生活;
王仲:男,妻子王金霞患有脑出血偏瘫,丧失劳动能力,有低保和残疾证,二人均为农业户口,想得到政府的危房改造补助金和残联补助金。
二、齐奇岭村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齐奇岭村区位、交通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部分资源未有效利用,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制约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主要有:
一是农产品产业化程度低。齐奇岭村主要以种植农作物为主要收入来源,结构单一,以自产自销为主;作为主导产业的食用菌种植,农业科技低,缺少产后的初加工和深度加工,产业链条短;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刚刚建立,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全村农路29公里,田间道路、村庄巷道全都是砂化路,村民住宅大多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泥木结构土房,部分房屋子年久失修。
三是发展资金缺口大。多数村民是靠银行贷款或借款发展种养殖业,后续力量薄弱。
四是村民文化程度低。大多村民是小学、初中文凭或文盲,文化素质普遍较低。
五是抗贫能力弱。贫困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几乎无脱贫能力,脱贫形式严峻。主要体现在因残疾、年迈、多病等原因丧失了就业机会甚至是丧失劳动能力,因病致贫、返贫,因灾致贫、返贫现象严重。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严格的户籍限制,要求必须是落户满5年,使落户未满5年贫困户不能申报低保。
三、帮扶齐奇岭村指导思想
旗委办公室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旗第十三
次党代会和旗十三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以建设“五型”机关为目标,以“转作风、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载体,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组织每名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百姓门、听百姓音、解百姓难、结百姓亲,与齐奇岭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与贫困户开展对口帮扶,加快生活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推动齐奇岭村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以干部下基层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目标
(一)基层组织坚强有力。着力加强和优化齐奇岭村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的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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