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企业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运营正常承诺书
港闸区天生港镇街道龙潭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的 港闸区龙潭村纬七路 (芦泾港菜市场) 围墙工程 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活动。现我公司慎重承诺:
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且运营正常, 如提供虚假资料, 那么取消我
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我方自愿放弃相应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 ( 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
日期: 2015 年 10 月 14 日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港闸区天生港镇街道龙潭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的 港闸区龙潭村纬七路(芦泾港菜市场)围墙工程 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活动。现我公司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内无在建工程,且无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
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或有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或不符合
江苏省建设厅相关的规定,那么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我方自愿放弃
相应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 ( 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
日期: 2015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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