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商业地产
招商佣金实施细则
(2011试行版)
集团市场经营管理中心
2010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中介佣金 3
第一节代理行中介佣金 3
第二节个人中介佣金 4
第三章招商代表私佣 5
第四章营销人员公佣 8
第五章各类佣金的其他规定 13
第六章附则 14
第一章总则
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商业地产激励机制,有效提高员工积极性,达到促进商业项目招商的目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招商佣金总体要求:
全集团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包括中介佣金、招商代表私佣金、营销人员公佣金等三大类,。商业项目公司在招商时,。
集团总部统一制定全集团商业地产招商佣金实施细则,确定中介佣金、招商代表私佣、营销人员公佣的计提标准等,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报批后执行。
各地区应严格按集团商业地产招商佣金执行,不再另行设立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变更佣金实施范围、招商代表私佣与营销人员公佣计提标准、发放比例等。
为快速适应市场因素变化,年度内集团总部可按需对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各公司各级营销人员的公佣与招商代表私佣计提、发放比例等作调整,由集团商业地产管理分中心修订,经集团市场经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会审后报总裁最终审批后下发执行。
本细则自集团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实施的招商佣金相关随即终止。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中介佣金
第一节代理行中介佣金
佣金受益对象:
凡成功介绍个人、单位、团体(以下简称为“他人”)承租XX集团属下商业地产项目写字楼及商铺(以下简称为“物业”)的专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为“介绍人”)。
佣金计提标准
佣金构成
代理行中介佣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叫“基本佣金”,另一部分叫“激励佣金”。
名词解释
基本佣金:是指介绍他人成功承租物业后所获得的基本报酬。
激励佣金:是指介绍他人成功承租的物业面积大、商家实力雄厚、知名度高等而获得的额外奖励;目的是在于鼓励介绍人引入大租户、优质商家,进一步提高本大厦的美誉度,使本大厦的出租前景更广阔,物业价值更高。
佣金标准
基本佣金的计提标准为:从公开招商之日起,经代理行成功出租物业的,。
激励佣金的计提标准为:经代理行成功出租该物业后的首月租金的1%~50%[即:首月租金全额
×(0%~50%)]。
甄别原则
由于激励佣金是浮动的,其浮动幅度为首月租金的(0%~50%),视商家承租面积的大小、公司规模、实力、知名度高低而定。具体如下:
单一商家,其承租面积(一次性或单一合约标的)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物业,面积越大,介绍人所获得的激励佣金就越多。
商家的实力越雄厚(如:注册资金超过人民币1亿元等),介绍人所获得的激励佣金就越多。
商家的知名度越高(如: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百强企业等),介绍人所获得的激励佣金就越多。
具备以上任一条件的招商期前五位承租客户,介绍人均可获得相应比例的激励佣金,具体比例由地区公司根据商家的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首月租金的50%。
计算方法
[代理行中介佣金]=[首月租金]×(1~) +[首月租金全额]×a%
注:a%为(0~50%),无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0”;有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1%~50%)”。
第二节个人中介佣金
佣金受益对象:
凡成功介绍个人、单位、团体(以下简称为“他人”)承租XX集团属下商业地产项目写字楼及商铺(
以下简称为“物业”)的社会人士、公司员工(不含该项目一线招商代表)(以下简称为“介绍人”)。
佣金计提标准
佣金构成
与代理行的中介佣金类似,个人中介佣金由基本佣金和激励佣金组成。
佣金标准
基本佣金的计提标准为:从公开招商之日起,经个人转介而成功出租物业的,。
激励佣金的计提标准为:经个人转介而成功出租该物业后,激励佣金按首月租金全额×(0%~50%)×。
甄别原则
个人中介激励佣金的甄别原则与代理行相应佣金相同。
计算方法
[个人中介佣金]=[首月租金]×+[首月租金全额]×a%
注:a%为(0~50%)×,无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0”;有激励佣金的招商佣金,a%则为“(1%~50%)×”。
第三章招商代表私佣
佣金受益对象:
独自开拓客源,接洽不属于代理行或其他个人介绍的客户,全程跟进并促成成交的该XX项目公司一线招商代表。
名词解释
招商代表私佣:属于促成该单交易招商代表独享的交易佣金。
佣金计提标准
佣金构成
与代理行中介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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