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DOC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4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4
(二)实施机构 4
(三)申请主体 4
(四)受理地点 4
(五)办理依据 4
(六)办理条件 4
(七)申请材料 5
(八)办理时限 5
(九)收费标准 5
(十)咨询服务 5
二、办理流程 6
(一)申请 6
1、提交方式 6
2、获取收件编号 6
3、获取收件凭证 6
(二)受理 6
1.、材料补正 6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6
(三)办理进程查询 7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7
(五)流程图 7
三、法律救济 7
(一)投诉 7
(二)行政复议 8
四、表单填写 8
(一)申请表文本 8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 8
五、有关说明 8
附件1 9
附件2 10
附件3 11
附件4 12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编码:37**********
(二)实施机构:莒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三)申请主体:具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
(四)受理地点:莒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五)办理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六)办理条件
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收货人为莒县辖区内具有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资质,且储存场所经过安评的企业。
2、托运人是具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
3、承运人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4、签订购销合同。
(七)申请材料
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的,应当向莒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即时受理。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二十四条: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莒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设立咨询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咨询地址:莒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莒县青年中路155号)
电话咨询号码:0633—6893086
电子邮箱:jxzhian@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现场提交。莒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地址:莒县青年中路155号,联系电话:0633-6893086。
申请人在现场提交申请的,办理人员将信息录入,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申请人在现场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二)受理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633—6893086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直接领取。
2、决定书类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当次运输。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莒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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