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日期:
合同中确定乙方成为甲方合同范围内的起重机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并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范围
1、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合同有关规定的有偿起重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2、合同规定的起重设备清单及位置在附件中说明。
3、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范围:
包括:整车(包括从动力配电柜出来的电源线)、轨道、大车安全滑线的维修和保养。
不包括:主要电机的外委修理;更换大车、起升控制箱、驾驶室保护箱、驾驶室操控台;遥控器修理;更换主梁、端梁;主梁升拱;起重机整体几何精度调整。
二、价格与付款
1、根据起重机具体型号规格制定相应单价,合同基价参见附件。
2、合同范围内起重设备数量共台。其中双梁起重机台,单梁起重机台,龙门式起重机台,摇臂式起重机台。
3、合同价格(含税)为:大写:每年,小写:¥元/年(人民币)。如设备数量有变动,以维修保养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并按附件中单价进行服务费用的增减,税率为建安税。
4、付款方式:维修保养费用采用季度周期付款方式(三个自然月为一个周期),甲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 7 天内付款。
5、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如继续合作,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天进行协商,如对此合同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顺延。
6、履行地点: 。
三、维修、保养内容和要求
(一)月度检查及维修保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乙方每月至少应对每台起重机的使用、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维保质量,使起重设备时刻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建立月度检查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1、月度检查内容要求:
1. 整机工作性能;
2. 安全保护、防护装置;
3. 电气(液压、气动)等控制系统的有关部件;
4. 液压(气动)等系统的润滑、冷却系统;
5. 制动装置;
6. 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放松装置;
7. 联轴器;
8. 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
9. 链条和吊辅具的损伤。
(二)年度检查及维修保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乙方每年至少应对甲方每台起重机设备进行两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运行,建立年度全面检查及维护保养报告制度。年度检查及维护保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设备各部件所需的机油/润滑油的情况并汇报发现的渗漏;
2、检查起升滑轮,卷筒, 大小车行走车轮及轴承等处的工况及润滑情况;
3、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及出现的任何变形情况, 如打结,挤压变形, 割伤,断股, 腐蚀, 绳索直-径变细及其它非正常磨损. 另外, 乙方还检查钢丝绳的穿法是否正确,它的润滑及绳头连接的情况;
4、检查吊钩的磨损情况, 如扭曲变形, 裂缝, 磨出的沟槽或钩头变形等. 如果目测发现问题, 将进一步进行化学染色测试或磁力测试,已确认设备能否安全使用;
5、检查葫芦的外围部件, 小车骨架, 维修通道, 栏杆扶手等的破损, 如焊点破损,异常磨损及其它任何非正常情况;
6、检查整车操作运行是否平稳, 手操显示是否正确;
7、检查电控箱及供电系统,接触器, 继电器, 延时继电器等能否正常操作,有无松/断线等;
8、检查限位装置, 如限位开关, 报警灯, 喇叭等能否正常工作;
9、检查马达,耦合线圈及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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