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01-83
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实施日期:1 9 8 4 年 3 月 1 日
关于批准颁发《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范》的通知
(83)城科字第631号
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4-64修订本)的重新修订工作,由原四川省建委主管、原四川省建设厅主编,会同铁道、冶金、水电部,辽宁、湖南、贵州、甘肃省建工局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所属设计、施工和科研单位进行,业经会审定稿。现批准颁发,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自一九八四年三月一日起实施,编号为GBJ201-83。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希函四川省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便解释和修正。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四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字第168号和原国家建工总局(80)385号通知,由原四川省建委主管、原四川省建设厅主编,铁道部,冶金部、水电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勘察院和甘肃、湖南、辽宁、贵州等省建工局参加,共同对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4-64(修订本)进行修订而成。
这次修订的原则是:根据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充分考虑我和今后的发展方向,力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对原规范中的条文:凡现在仍然适用的予以保留;凡内容已经陈旧或局限性较大的予以删除;凡数据不确切或规定不明确之处进行修改。对已经国家鉴定并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或科研成果予以补充,对符合我国情况的国外先进技术标准予以采用。
在修订过程中,曾三次全面调查研究,两次征求全国意见。并对其中主要问题,召开了一次初审会和两次技术座谈会。稿本经过五次反复修改后,于一九八一年十月在武汉市召开审定会,由有关部委和十八个省市的代表会同审查,并于一九八三年六月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审批会讨论定稿。
修订后的规范分五章十二节15条和八个附录。修改的主要内容为:
土方工程部分:增加了软土、滑坡土、膨胀土的施工要求,以及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填方振动辗压、基坑(槽)的支撑等新内容;删除了水力和机械开挖和冲填土方、永久性控填方边坡坡度和利用运土机具压实填方等不适用的规定;对于土的分类和土的最大干容重测定方法、排水和除低地下水位、填方压实等方面的条文,也根据施工需要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
爆破工程部分:根据近年来爆破技术的发展和在建筑施工中的广泛应用,重新编排了章节目录,增加了导爆管起爆、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水下爆破等新内容;删除了沼泽填方爆破等规定;对于各种起爆方法和爆破安全要求等也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
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数据寄交四川省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川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施工准备 5
第三章土方工程 6
第一节一般规定 6
第二节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 7
(Ⅰ)排水 7
(Ⅱ)降低地下水位 9
第三节挖方 11
第四节填方 13
第五节基坑(槽)和管沟 19
第六节雨期施工 25
第七节冬期施工 26
第八节边坡加固 29
第四章爆破工程 29
第一节一般规定 29
第二节起爆方法 31
(Ⅰ)火花起爆 31
(Ⅱ)电力起爆 32
(Ⅲ)导爆索起爆 34
(Ⅳ)导爆管起爆 34
第三节一般爆破 35
(Ⅰ)炮孔爆破 35
(Ⅱ)药壶爆破 37
(Ⅲ)洞室爆破 38
第四节其他爆破 40
(Ⅰ)拆除爆破 40
(Ⅱ)二次爆破 42
(Ⅲ)水下爆破 42
(Ⅳ)冻土爆破 43
第五章工程验收 43
附录一土的分类 46
附录二土的野外鉴别法 53
附录三土的名词对照表 54
附录四临时排水沟内水的允许流速表 55
附录五击实试验 56
附录六粘性土或排水不良的砂土的最大干容重计算公式 62
附录七几种主要起爆材料的技术性能 63
附录八常用炸药的组成、性能和爆炸参数值 68
第一章总则
。
修建厂区内铁路和公路专用线的土方和爆破工程,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专门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不适用于竖井、沉箱和洞库工程。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等特殊地质的土方工程,应按有关规范(或规定)执行。
,尽量采用新技术和机械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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