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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结合 道法自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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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结合道法自然
——探究法家思想下的‘商鞅变法’与道家思想的‘无为而治’对集团的管理之道
云南理腾教育集团昭宗校区马各平
摘要:道家与法家代表中国思想的两个极端。道家认为,人本来完全是天真的;法家认为,人本来完全是邪恶的。道家主张绝对的个人自由;法家主张绝对的社会控制。可是在无为的观念上,两个极端却不谋而合。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主张‘开放共享共赢’的理念,这两种思想对现代企业或学校的管理完全可以并轨而行,共同依存。集团的生存与发展如何做到“抬头看路,低头拉车”?本文通过探求法家思想下的“商鞅变法”与道家思想的“无为而治”对集团未来生存、发展与管理之道启示如下:1、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即顺应国家教育改革政策,抓住国家未来民办教育发展趋势较好的项目(普高、高补、幼儿园等),顺势而行,达到无所不为;2、尊重集团、学校、教师、学生自身的发展规律,平衡各方利益,做到各取所需;3、辅以法家“法治”思想,施以法家术、势为手段,以利益驱使,赏罚分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公平依制执行,做好“低头拉车”。道法结合,施以儒家“仁、礼”平和员工内心,最终达到道法自然。
关键词:商鞅变法,无为而治,教育规律,道法自然,顺势而为。
1引言
在董事长倡导下提出探究法家思想下的‘商鞅变法’与道家思想的‘无为而治’对集团的管理之道,在集团展开大讨论,形成专稿,为集团生存与发展建言献策。道家与法家代表中国思想的两个极端。
道家认为,人本来完全是天真的;法家认为,人本来完全是邪恶的。道家主张绝对的个人自由;法家主张绝对的社会控制。可是在“无为”的观念上,两个极端不谋而合。他们两者都主张领导者把握事物发展规律,遵循规律顺势而行,这就是说,它们在这里有共同之处。
当下,什么是集团生存与发展的规律呢?从集团内外部关系探究我认为:当前国家教育部总体规划政策和地方政府对教育的发展趋势的导向认识即为外部发展规律;集团自身、教师和学生的成长与利益需求平衡即为内部发展规律。在认清规律后怎么“治”呢?尊重集团内外部发展规律,顺势而行,辅以法家的法治思想进行集团内部改革,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严格、公平公正地执行,集团必定能长足发展。
,顺势而行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或曰谥伯阳。华夏族,出生于周朝春秋时期陈国苦县,约出生于公元前571年,逝世于公元前471年。
老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被唐朝帝王追认为李姓始祖。老子乃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今存世有《道德经》(又称《老子》),其作品的核心精华是朴素的辩证法,主张无为而治。
古代道家是一种思想流派,最早追溯到上古时期。春秋时,老子集古圣先贤之大智慧,总结了古老的道家思想的精华,形成了道家完整的系统理论,标志着道家思想已经正式成型。其学说以“道”为最高哲学范畴,认为“道”是世界的最高真理,“道”是宇宙万物的本
原,“道”是宇宙万物赖以生存的依据”。
道家崇尚自然,有辩证法的因素和无神论的倾向,主张清静无为,反对斗争;提倡道法自然,无所不容,无为而治,与自然和谐相处。
“无为而治”
 “无为”是道家最基本的精神之一,是一种精神境界。无为的本质就是顺应自然的变化,使事物保持其天然的本性,不人为造作,达到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并不是什么事情都不干,认为“无为”即什么都不干的看法是对老子“无为”思想的一种误解,而是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以“无为”达到“无不为”。这里“无为”是“无不为”的前提,而“无为”正是“无为”的结果。反对违背人的本性和违背自然法则的肆意妄为,其宗旨在于,消解人与自然的对立,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在道家看来,最完美的管理境界,应该像天地生成万物一样自然。天地阴阳,四时代谢,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没有一点人力强加的因素,而草木、禽兽、人类以至万物都在这自然而然的环境中生成发展,各得其所。天地并没有刻意地去追求什么,但万物却都在天地中茁壮成长,这就是最好的效果,就是最佳的境界。而这样一种管理的最高境界,便是道家所说的“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治”是目的,是对集团的有条不紊的成功的管理,“无为”则是手段和途径,即要通过“无为”的途径去达到“治”的目的。有人对老子的这句话觉得奇怪,觉得不理解,既然要达到“治”
的目的,那就应该去努力,去有所作为才对,为什么反叫人“无为”呢?无所作为怎么能达到管理的效果呢?这实际上是对老子所说的“无为”两字的含义没有搞清楚。其实老子的许多术语,都有他特定的含义。
然而,集团在学习传统文化历程中,不少员工误解“无为而治”的思想,将“无为”和不为混为一谈;将“无为”理解为一种表象特征,而不是一种思想境界。实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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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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