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上海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2楼
邮码:_200001__________
电话:021-23019800
乙方:郑州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杨全胜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0号___
邮码:___450003___
电话:___0371—66611115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会务服务的相关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主体资格
乙方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经营资格和专业人员,有能力完成甲方委托其办理的会议事务和组织旅游等事宜。
第二条会议安排
甲方在每次会议前向乙方发出会议服务采购订单,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后,该订单具有约束力。乙方应开始着手该次会议的准备工作。采购订单应包含下列内容: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地点、人数、住宿地点及其他双方要求的内容。具体的格式见附件一。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会议要求,就该次会议具体的执行细节、费用细目制作《葛兰素史克会方案书》。该会议方案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订单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服务内容
乙方所提供的会议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代订会议与会人员的住宿酒店;
代订用餐,包括酒店用餐,酒店会议用餐,旅游用餐,酒店宴会等;
代订会议室,安排会议过程中的后勤服务;
代办机场接机及/或旅游活动。
代为垫付甲方预付款不足部分的住宿、餐饮、接送等会议活动的费用。
具体的服务内容以双方最终确认的采购订单和会议策划书为准。
第四条费用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委托事项,结合会议议程,制订费用细目(具体规定在会议方案书中),该费用细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酒店费用;
餐饮费用;
会议室费用;
旅游费用;
接机送机费用;
全程会议跟踪服务费用;
机票费用。
根据双方约定,除非特别指明,乙方制定并提供的费用预算不包含以下款项:
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和个人的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如乙方认为实际费用将超过预算,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
按预算执行,并不得影响服务内容和质量。
第五条结算方式
所有费用以最后发生的实际情况在甲方原已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结算,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所有费用和/或总费用不得超过采购订单或会议方案书中的预算。
2、如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无异议,乙方已提供甲方符合约定标准的服务,款项在会议服务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书面付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30天内付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享有知悉乙方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行程时间表和旅行须知,提供乙方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馆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等有关情况。
甲方有权经合理通知时间(5个工作日)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真实性等予以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乙方场所查阅与服务有关的文件、记录、票证等资料,乙方需予以充分的和完全的配合
长期会议服务协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