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力衰竭诊断治疗
临邑县人民医院
刘金华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于2007年底颁布了《慢性心力衰竭诊断治疗指南》,现摘选其中主要药物治疗建议以供参考。全文详见《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7,35(12):1076]。
心衰需了解的问题
1. 确定病人为心衰患者的诊断2. 确定现存特征肺水肿、劳力性呼吸困难和/或疲倦、外周水肿
心衰
心衰诊断中的症状及体征
呼吸困难、踝部水肿和疲倦是心力衰竭的特征性症状。但是鉴别上述症状,特别是在老年人、胖肥者和妇女中尤为困难。不同观察者对心功能不全患者有无症状的判断的一致性较低,至少在心肌梗塞后数天内如此。
外周水肿、静脉压升高和肝大是体静脉系统淤血的特征性体症,外周水肿和肝大并不特异,而颈静脉压力测定通常较为困难。在治疗效果良好的心衰病人即使是严重心衰,外周水肿常不存在。
很多病人即使是证实有心衰,甚至是严重心衰也确实不存在颈静脉压的升高。
心动过速并不是特异性指标,即使在严重心衰患者也可以不存在。因此专业人员应仔细地检查心衰的其它体征。心脏叩诊是检查心脏大小的非常简便的方法。心尖搏动常难以触到,而且也不是一个评价心肌扩大的精确方法。通常认为严重心衰病人常出现第三心音,但它不是心衰的特异性指标。
总之,症状及体征相当重要,它可提醒观察者注意心衰存在的可能。
心力衰竭的症状及严重性一旦确立心衰的诊断,症状可用于判定心衰的严重程度,监测治疗的效果。目前广泛使用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NYHA)来评价心功能。见表
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
Ⅰ级:体力活动不受限制:日常体力活动不会造成疲劳,呼吸困难或心悸。Ⅱ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不适,但日常活动引起疲倦、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不适,但低于日常活动的运动量即可引起症状。
Ⅳ级:无法在任何情况下进行体力活动,休息时即出现严重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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