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红十字会物资捐赠函
捐赠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个人捐赠者签名:
身份证号码:
捐赠者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物资名称(1):
物资名称(2):
规格
规格
型号
型号
包装:长宽高
包装:长宽高
单位(箱、台、包等):
单位(箱、台、件等):
单价
单价
数量
数量
价值
价值
总价值:
物资有效期:
物资现存地点:
物资移交时间:
捐赠用途
是否定向捐赠: 是
否
定向捐赠地名(单位):
是否对外保密: 是否
是否举行物资捐赠仪式: 是否
备注:物资质量、安全性由捐赠者负责并提供相关证明; 食品保质期或有效期须在半年以上,药品保质期或有效期须在九个月以上;价格按出厂价或批发价计算。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宜:
注:请详细填写并附上捐赠物资的照片交市红十字会,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9号,邮编:528400,电话:0760-23320359,23320379,传真:0760-8833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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