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本
更改内容
生效日期
A/01
初版发行
2015-04-01
发放部门: □市场部□工程部□采购部□生产部□物控
□仓库■品质部□行政部■管理者代表□总经理室
编制: 潘周兵
日期:2015-03-30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该文件属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私取和复制。
目的
对QA的日常工作进行规范特制定本指引。
范围
本厂所有样品、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出货检验工作。
职责
QA负责按此文件执行。
部门负责人监督。
作业程序
生产部各成品线生产的成品100%经过全检后, 清点数量摆放整齐,填写《生产送检入库单》交给QA进行入库前的检验。
QA接到《生产送检入库单》后,依据《抽样计划标准》确认取样数后,到摆放区对成品型号、规格、颜色、标签书写、数量等与制造指令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随机抽样,取样方式应能反映成品整体质量情况,原则上需在送检数量的每一箱里拿出抽样的数量进行检验。
样品依据制造指令单、BOM表、成品检验标准、包装资料对每一件包装成品进行外箱标签内容、进行核对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包装资料核对完后,取出产品及配件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产品外观有刮花、碰伤则用点检规比对刮花的部位是否超出标准范围,超过标准范围视为不合格品处理。
产品经过外观检查后,则进行与配件试装,检查其配件与产品配合的功能是否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及客户的要求。
经过检测的机器,再进行产品功能检查是否有短路、断路、绝缘,检查标准与方法按《成品检验标准》进行。
检验的结果判定: 当产品检验不合格时,QA需通知生产组长及IPQC进行确认,同时要求确认人员在成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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