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言语行为
—— 《语言与哲学》读书笔记
从本科语言学概论的学习中, 我们对语用学有一定的了解, 他主要是从语义
学中产生而来,是一门对语言在运用过程中意义的研究。借用 Yule 对语用学定
义:语用学所关心的是说话人 ( 或写作者 )所传递的和听话人(或读者)所理解的
意义。语用学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 与多种学科相互交错, 首先它和哲学结
缘,英国哲学家 J. Austin 创立了言语行为理论, 该理论成为语用研究中心的核心
理论,并将其分为三种行为:发话行为,行事行为和取效行为。
塞尔基本上同意奥斯汀对言语行为的这种分类 ,不过他主张取消“以言指事
行为”这个概念 ,认为它不过是以言行事行为的一个类 ,他认为以言指事行为和以
言行事行为这两个概念确实不同 ,但是概念的不同不足以确定各类行为之间的差
别 ,每个以言指事的行为都是以言行事的行为 , 后来在《言语行为》 一书中塞尔区
分了三种言语行为 :说话行为 ( 即说出词、短语或句子 ), 命题行为 (即指称某人某物
或预示某事 ),以言行事行为 ( 诸如陈述、发问、许诺等行为。他认为在任何语言交
际的模式中都必须包含一个语言行为, 完成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去从事一种由规
则支配的行为方式, 因为语言是一种受规则制约的社会行为, 那就必然有其应该
遵守的条件和规则。为了引出这些规则和条件,我们就必须讨论三个初始概念:
规则,命题和意义。
近年来, 对于规则也有许多的争论, 一些哲学家认为, 知道词语的意义仅仅
是一个知道他的使用规则的问题, 但另一些哲学家对这种观点则予以否认, 他们
认为根本不存在这种规则, Searle 更倾向于第一种想法,所以,他区分了两类
规则,第一种,一些规则用于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例如,礼仪规则用于调
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交通规则也是如此, 而这些关系是独立于礼仪规则而存在
的。所以,塞尔称其为调节规则。第二种,一些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
的行为形式。例如,足球,橄榄球等一些竞技类活动,比赛规则对这种运动加以
规定,而离开这些规则, 这些运动也将不复存在。 这些行为或活动在逻辑上是依
赖于规则而存在的, 所以塞尔把这种规则称为构成规则。 塞尔将调节规则简化为
“按 X 做”或“如果 Y 按 X 做”的形式,将构成规则简化为“将 X 定为 Y”,认
识到调节规则和构成规则的区别在语义学研究中是非常重要的, 塞尔在这篇文章
中明确提出: 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 并且以言行事行
为就是按照这种规则完成的行为。
塞尔提出, 在不同的以言行事行为之间常常具有共同的特征, 在本文中他用
的是约翰的例子,我尝试列举另外一个例子进行分析,例如
1. 萨姆经常吸烟 "
2. 萨姆经常吸烟么 ?
3. 萨姆 , 你要经常吸烟 !
4. 但愿萨姆经常吸烟 "
5. 如果萨姆经常吸烟 , 我也吸烟 "
在塞尔看来 , 在恰当的语境中说话者说出一句话 , 就是在实施表达行为 , 都表
达了一定的内容, 如第一句是做出一个断定; 第二句是提了个问题; 第三句是个
请求或命令; 第四句是表达愿望; 第五句是一种假设, 并且这五句中都包含有一
个共同的内容 , 那就是萨姆经常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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