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沙井街道“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挖掘党员志愿服务内涵,弘扬党员志愿服务精神,宣传党员志愿者感人事迹,树立党员志愿者典型,更广泛地凝聚各级党员志愿服务力量,以党员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模范人物”评选活动。请各党(总)支部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在职党员模范”的推荐上报工作。
附件:“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模范人物”评选实施方案;
2.《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模范推荐表》。
沙井街道“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宣扬在职党员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激励在职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模范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模范”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示范、引导作用,在党员干部中营造争当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烈氛围,不断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选树一批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党员,构建起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深入社区,服务居民,积极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在全处党员干部中评选出一批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方面发挥先锋模范的典型,“带好头、当先锋、树标杆”,使社区党员队伍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渠道更加畅通,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真正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沙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二)组织委员会
组长:罗贤明
副组长:魏小根、熊经纬
成员:帅冬根、刘秋文、陈文革、邬江华、刘保根、文华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熊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初审委员会
成员:综治办、计生办、社发办、纪检办、工青妇有关负责人
(四)评选委员会
由区直部门有关领导、街道工委成员组成。
四、评选原则和资格
(一)评选原则
通过宣传、推荐、初审、票选、表彰等规范化程序,将公众推荐、组织推荐与评委评审结合,本着“严谨、规范、公开、公正、广泛”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评选对象
在街道认岗的在职党员干部
(三)评选标准及要求
在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中,在职党员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为社区建设与发展出谋划策,力所能及地为社区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社区群众服务,具体做到“五个一”。
评选标准:以具体做到“五个一”
当好一名信息员。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做一个好表率。要树立党员的文明形象,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一个人带动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幢,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认领一个服务项目。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一个志愿项目,并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管理,每月至少参加2次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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