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
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普遍”要求,按照全总关于开展推进劳务派遣企业建会、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集中行动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市开展劳务派遣工入会集中行动,以最大限度地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推进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和谐稳定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的重要性
,是维护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构建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和谐稳定发展的现实要求。劳务派遣用工是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的补充用工形式,对于降低用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如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缺乏归属感、诉求不畅、维权难等问题,直接影响到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迫切需要各级工会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和“两个普遍”的要求,把广大劳务派遣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更好地维护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
,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积极主动争取党政支持,创造性地开展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把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通过广泛团结凝聚劳务派遣职工队伍,实现劳务派遣工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全覆盖,从而进一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工会组织要把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作为协调劳务派遣矛盾的切入点,把维护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作为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落脚点,通过依法维权,充分发挥工会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协调稳定劳务派遣工队伍,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明确目标,提高质量,扎实做好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
(一)集中行动时间和目标
自9月初到11月底前,通过集中行动,完成全年劳务派遣工入会任务,即劳务派遣企业建会率达到70%以上,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到85%以上
。其中,机关、事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要推进实现90%以上的劳务派遣企业建会,90%以上的劳务派遣工入会。
(二)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的原则和要求
各级工会要按照“源头入会、委托管理、双向维护”的原则,积极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
,务求质量
对于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企业,要依托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实现在劳务派遣企业源头组建工会。
(1)按照会员组织关系与劳动关系相一致的原则,要在劳务派遣企业组建以劳务派遣工为主体的基层工会组织,其中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要达到85%以上。
(2)劳务派遣企业工会委员会中,劳务派遣工身份的委员应占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工会主席人选可以由上级工会选派。条件成熟的,也可以在劳务派遣工会员中推荐产生。
(3)劳务派遣企业工会要做好会籍管理工作,为劳务派遣工会员发放会员证、采集上报会员信息、办理京卡·服务卡。
,经费保障
在劳务派遣企业工会和用工单位工会建立以工会组织为纽带、以会员托管为形式、以工会经费划转为保障的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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