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培训
2017年10月
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刘茂林
一、部分居民小区火灾案例
二、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四、怎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有关要求
一、部分居民小区火灾案例
电动车火灾案例
2016年8月29日2时21分,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马鞍山居民小区2期15号楼1层发生火灾。接警后,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立即调派4辆消防车、25名消防员,于2时41分到达现场展开扑救,3时32分火被扑灭,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火灾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
深圳宝安警方1日下午发布通报称,8月29日,宝安区沙井街道马鞍山社区安山四路违法建筑永丰公寓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宝安警方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依法刑事拘留了9名相关责任人。
其中,马鞍山社区书记陈某庭,永丰公寓业主梁某西,承租人钟某祥、袁某新、刘某红,充电桩安装人员刘某涛6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马鞍山股份合作有限公司股民陈某基、陈某民和土地买卖中间人潘某权3人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该建筑为12层钢混结构居民住宅,占地面积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730平方米,共有280间出租屋,住有548人。1层有8个房间(且1层设夹层另有8个房间),并存放电动自行车;2层及以上至12层,分AB两个单元,每个单元每层各有10间至13间不等的出租屋;13层为加建,约130平方米。燃烧物为1层停放的20多辆电动自行车,据初步勘察,火灾系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自燃引起。
2013年以来,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较大亡人火灾共有27起,造成114人死亡,42人受伤,其中,河南7起、江苏5起、浙江4起、广东4起、广西2起,上海、江西、四川各1起。分析这些火灾,主要有以下原因及教训:
一是电动自行车在楼道或室内公共场所充电,无人看管,充电期间由于电气线路短路、蓄电池故障自燃等原因,引发火灾。
二是电动自行车车身多为塑胶制品、坐垫多为聚氨酯材料,加之周边违规堆放可燃易燃杂物,一旦发生火灾,迅速蔓延燃烧,并释放有毒烟气。
三是起火场所大多为“三合一”场所或群租房,消防安全条件较差,人员居住密集,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章搭建问题突出,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四是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大多停放在1层疏散通道或公共场所,发生火灾后,火势及有毒烟气往往通过疏散楼梯间或电梯井向上蔓延,造成被困人员疏散时吸入有毒烟气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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