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会计、金融管理实训室环境建设(经济管理学院)竞争性磋商文件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08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 1第二章磋商须知 2第三章采购需求 10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16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材料格式范例 19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28第一章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要求,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就会计、金融管理实训室环境建设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QZYCG2018-128二、采购项目概况: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型号及制作要求采购预算1会计基本技能实训室环境建设项目(含学生桌椅)(含订制配套设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6日(公休日除外)上班时间前往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七楼706室登记并申领竞争性磋商文件。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8年9月7日9:00时(北京时间)。六、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七楼710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供应商代表按时参加。七、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同时交纳磋商保证金3700元整(人民币)。磋商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开户单位: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衢州西区支行,帐号:379258341217。八、磋商费用: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九、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衢州市财政地税网()、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十、本磋商文件由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招标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地址: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电话(传真):0570—806841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和质疑接收联系人:吴老师电话(传真):0570-8068411/汪老师电话:0570-8068398项目技术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70-8068315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2018年8月28日第二章磋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采购。(二)定义1.“采购人”系组织本次磋商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货物”系指本次磋商拟采购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原材料、配件、产品等。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有提供服务能力,具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详见第一章第三条“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七)、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八),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的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的产品的,评审时,应当按第1条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须在成交后取得授权文件。如原厂商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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