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篇一: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1、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阅读需要,建在行政村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
2、农家书屋的服务对象为全体村民,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供全体村民免费借阅。
3、农家书屋的出版物、书架、桌椅、放映设备等均为公共财产,敬请爱护。
4、农家书屋须在屋外悬挂标牌,在屋内醒目位置张挂各项规章制度。
5、农家书屋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午9:00—下午5:00开放,周六、周日全天开放。
6、农家书屋由村里安排专人管理,管理员应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并接受村民监督。
7、村民借阅需遵守农家书屋借阅的有关规定。
8、严禁在农家书屋内从事赌博等非法和不文明行为。
农家书屋借阅制度
1、村民可凭借阅证免费借阅。
2、图书和音像制品借出、归还都要进行登记。
3、每人限外借图书5本、音像制品2张。
4、每本书(音像制品)的借阅期限为10天,村民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如需续借,请在归还时限内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音像制品)只限续借一次。
5、报纸、期刊只能在农家书屋内浏览阅读,不予外借。
6、由于村民的原因造成出版物破损、丢失,村民应承担一定的赔偿。
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接受村民监督。
2、严格确保书屋开放时间,书屋开放期间不得擅离岗位。
3、对出版物进行认真整理,做到账目清楚、统一编号、分类摆放。
4、认真登记出版物的借出、归还情况,及时催还到期图书,保证出版物不丢失。
5、热情接待村民,提供周到服务。
6、对农家书屋的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篇二:农家书屋各项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1、本村村民有阅览和借阅图书的权力,并实行免费借阅。
2、借还图书需进行登记,并统一使用甘肃省新闻出版局配发的登记簿,详实填写,以便联系。
3、本书屋实行开架借阅,阅览后应将图书放回原位。借阅时应出示“借阅证”进行登记,办理借阅手续。
4、凡在本书屋办理借阅证的村民,持证借阅图书,不能用他人借书证代借图书。
5、读者持证每次限借阅1-2册,阅后归还方可另借。
6、每次借阅收取与所借图书等价图书的临时押金,归还图书后如数退还。
7、文艺类图书借期十天,其它类书籍借期二十天,到期未读完的可续借,逾期不还,每超一天,收逾期费一角。
8、本村的种植、养殖能手,因实际需要借阅参考书籍,每次可借1-3册图书,借期可适当延长。
9、读者要保管好图书,不可丢失、损坏、不要涂写乱画。
10、损坏、丢失、涂画图书,要按“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的处罚办法予以适当赔偿。
农家书屋建设管理
1、农家书屋面积要在20平米以上,要求刷白、吊顶、瓷砖铺地、干净整洁。
2、书屋阅览桌在4张以上,椅子8-10把以上,每室3组书柜,高米、宽1米,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挂牌。
3、书屋设施及配发的公用设备和图书、报刊及音像资料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以免破损并责任到人。
4、凡配发的图书、报刊必须详实分编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市“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办公室”上报清单及读者借阅动态。
5、农家书屋环境及室内卫生每天打扫,保持室内整洁,空气畅通。
6、做到“防火、防盗、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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