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中国政府提出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大课题,国务院办公厅专门成立“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小组”。200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人民政府编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2005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标志着中国应急管理纳入了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工作轨道。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已编制了国家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也编制完成。至此,我国各地的应急预案体系初具规模。
虽然在短短的几年内,各地政府都全面部署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从硬件到软件、再到人力、资金的配备等各项工作,但是在预案体系建设方面仍然有所欠缺,从目前的应用效果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点:
(1)预案之间的衔接不紧密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针对不同事件类型的专项预案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二是不同主体制订的预案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实际上在某个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通常会需要同时处理多种类型的事件,例如地震救灾的过程中,可能还会同时发生火灾、水灾、公共卫生等事件需要处理。另外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对于部门内部的行为考虑较多,而对于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考虑较少。
(2)预案的计划内容不能充分执行由于在每次的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人员、需要采取的行动都和当时的具体情况有关,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别,所以每次的事件处理都是对于指挥人员的考验,不但要形成正确的决策,还要保证每项命令都能确实得到执行。
(3)预案的更新不够迅速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个长期性的工作,应急预案的体系结构和具体内容都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的变化和经验的积累不断进行调整,从这个角度出发,必须对目前的预案体系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并且实现版本控制,记录并体现出应急预案编制的演进过程。
应急预案是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的首要依据和基础,如何改善预案的实际应用效果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一要在事前(紧急事件未发生时)建立完整的预案体系并不断更新改进,二要在事中(紧急事件处置过程中)根据现有的、概括性的预案文档生成针对某些事件的具体处置方案并能不断调整。数字化预案就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在事态发展即时信息的基础上,形成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直观高效的应急预案,使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达到规范化、可视化的水平。
数字化预案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这也是它优于文本预案的关键所在:
(1)文本预案通常是对应急处置过程和职责的概要描述,数字化预案可以根据每次的事态发展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
(2)可以根据事态的发展演变及时进行调整,提供尽量详尽的步骤和信息,尽量贴近应急真实情况,并将更新过的行动方案迅速通知有关人员和部门。
(3)数字化预案不但可以灵活地运用于指挥系统,历次数字化预案的积累还可以作为日常培训和演练的依据。
(4)事后能够更加容易的根据真实情况下的行动方案对预案进行修正和调整。让预案的建立、修改、更新、升级更加方便,快捷。
数字化预案系统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主要承担事态信息汇聚、行动指令发布与反馈的功能。应急指挥人员从这个系统中随时了解事件的最新状态和发展趋势,作出处置决策,再通过这个系统将指令下达给行动部门,然后行动部门负责将指令的执行结果(正常完成或不能完成的原因)通过这个系统回传给指挥者,帮助指挥者作出下步决策。数字化预案系统是应急处置的核心系统,但同时需要和众多现有系统进行交互。主要原因是数字化预案系统主要功能是辅助领导决策,而决策依据的信息和决策结果的执行还要依赖于各厅局,例如水利、交通、农林等部门都有非常完备的监测系统,这些系统中发现异常信息时要传递给数字化预案系统;每个部门会有自己的救援力量的统计数据,这些数据对于数字化预案系统来说也是决策的重要依据。所以单单依靠一个数字化预案系统,很难完成应急处置过程的所有工作,必须和各专业系统相互配合,才能提高决策质量、改进应急效果。
系统分为四层:通信网络层、基础信息层、信息展示层、系统应用层。其中通信网络层是整个系统的物理基础,基础信息层是整个系统的数据基础,系统应用层帮助管理人员完成应急响应过程的各项指挥调度工作,而这些工作涉及的相关决策依赖于信息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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