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逃所得税的常见手法揭露
在活动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野蛮者抗税,精明者避税。”企业做假账偷税漏税的行为各国普遍存在,而在我国表现尤甚。究其原因,有税法本身的漏洞问题,也有税收机关执法不严,收入情税、关系税,甚至极少数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窜通谋取私利等等问题,但是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尚未确立,也就是依法纳税无尚光荣的氛围和自觉意识尚未形成。有些企业利用一切手段,通过做假账,任意调整收入、、费用和利润等,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具体手段多种多样,本文仅仅揭示了其中一些比较常见的偷漏税手法。
一、利用工资费用做文章
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费用,应当根据《企业制度》规定的方法,按照职工的工资标准、工时及产量记录等资料计算工资总额,计入成本费用。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多列费用、少缴税的目的,在工资费用的核算中做足了文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所得税扣除办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有些企业为了少交所得税,在年度终了或在年内每个月里,通过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虚列一些实际上并不准备发放的工资费用,增加费用支出,减少利润。
例如,为已出售的住房提供保洁服务的人员的工资列入本企业费用。再如,一些企业把应由职工自己负担的养老金部分,连同企业负担的部分一并列入企业的期间费用,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利用往来款项偷漏税
往来账户常常被企业用来隐匿收入,转移利润,以达到偷税的目的,因此有企业的“避风港”之说。以企业的有关业务为例,企业利用往来账户偷税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主要手段是,收到销货款时,借:存款,贷: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xx公司。待实现销售时,再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并将应收账款长期挂帐,这样企业年末多计提坏账准备,从而少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预收账款”科目一般情况下业务量较少但数额较大,因此在税务检查中较容易核查。但却常被忽视,做不到查深查透。
,虚减利润
例如:企业与其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设置“其它应付(收)款”科目,公司之间的销售货物时,借:其它应收款-xx公司,贷:库存商品,其在记账凭证摘要栏则注明内部调拨或车间领用;购进货物时,借:库存商品,贷:其它应付款-xx公司。通过上述账务处理,企业将应确认收入的确认为内部调拨或车间领用,虚减了库存商品成本,虚减了企业利润,进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
,虚减利润
例如:企业销售产品收取包装物押金,应计入“其它应付款”科目,根据税法的规定,一般从收取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返还的,原则上应确认为期满之日所属年度的收入,应将此笔款项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但有些企业包装物押金长期挂帐,以达到偷漏税款目的。
再如: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的出口退税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征企业所得税。但有些企业将取得的出口退税收入挂在“其它应付款”科目,隐瞒收入,虚减利润。
三、费用列支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管理费用中常出现问题的是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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