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防震抗震设计规范篇一:XX一建水利重点:水利水电工程洪水标准及抗震设防标准常年提供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考试辅导培训 XX一建水利重点:水利水电工程洪水标准及抗震设防标准一、水利水电工程洪水标准 ,包括洪峰流量和洪水总量。 ,分为设计洪水标准和校核洪水标准两种情况。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级别,结合风险度综合分析,合理选择;对失事后果严重的,应考虑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 、丘陵地区的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低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小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平原、滨海区标准确定。当平原、滨海地区的水利水电工程其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挡水高度高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大于10m时,其洪水标准宜按山区、丘陵区标准确定。二、水利水电工程抗震设防标准 ,应根据其重要性和工程场地基本烈度来确定。 : (1)一般采用基本烈度作为设计烈度。(2)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的水工建筑物,可根据其遭受强震影响的危害性,在基本烈度基础上提高1度作为设计烈度。(3)基本烈度为6度或6度以上地区的坝高超过200m或库容大于100亿m3的大型工程,以及基本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地区坝高超过150m的大(1)型工程,需要做专门的地震危害性分析。建设工程教育网/ 手机访问/ 篇二:工程建设抗震标准目录(更新) 工程建设抗震标准(规范)目录篇三:XX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解读 XX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解读 XX版抗震规范是在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建筑震害的经验和教训,并及时吸纳工程抗震领域成熟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对旧版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而成,XX年12月01日正式实施。该规范是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的重要技术法规,是指导防震减灾工作的依据,设计人员应迅速掌握并认真贯彻实施。现就与变电土建设计密切相关的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总结,供以后设计参考。一、抗震概念设计和性能化设计①关于“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这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抗震措施”包括结构选型、地基抗液化措施、考虑概念设计对地震作用效应的调整,以及各种抗震构造措施;“抗震构造措施”是指不需计算而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构造,如高厚比、轴压比、长细比、构造柱和圈梁的布置和配筋、纵筋配筋率、箍筋配箍率、钢筋直径、间距等构造和连接要求等。I类场地及和的III、IV类场地,抗震构造措施需做局部调整(强条、条)。②关于“抗震建筑的规则性”。规范把不规则的建筑分为三个级别予以区别对待:一般的不规则建筑按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建筑需经过专门研究和论证后采取高于规范、规程规定的加强措施,高层建筑应严格按照建设部令第111号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严重不规则建筑应要求建筑师予以修改、调整设计方案(强条,业主、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③关于“抗震结构对材料与施工的特殊要求”。施工顺序要保证组合构件的整体性,必须先砌墙后浇构造柱和框架梁柱(强条,设计时应写进施工总说明);施工时纵向受力钢筋要等强替换,避免替换后总承载力提高过大,造成薄弱部位转移(强条)。④关于“抗震性能化设计”。新规范提出了性能化设计的原则规定和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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