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淀池,设计规范篇一:沉淀池设计的规定沉淀池 I一般规定关于沉淀池设计的规定。为使用方便和易于比较,根据目前国内的实践经验并参照美国、日本等的资料,沉淀池以表面水力负荷为主要设计参数。按表面水力负荷设计沉淀池时,应校核固体负荷、沉淀时间和沉淀池各部分主要尺寸的关系,使之相互协调。表12为国外有关表面水力负荷和沉淀时间的取值范围。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要求,对排放的污水应进行脱氮除磷处理,为保证较高的脱氮除磷效果,初次沉淀池的处理效果不宜太高,以维持足够碳氮和碳磷的比例。通过函调返回资料统计分析,建议适当缩短初次沉淀池的沉淀时间。当沉淀池的有效水深为~时,初次沉淀池的沉淀时间为~,其相应的表面水力负荷为~m3/(m2·h);二次沉淀池活性污泥法后的沉淀时间为~,其相应的表面水力负荷为~ /(m2·h)。沉淀池的污泥量是根据每人每日SS和BOD5数值,按沉淀池沉淀效率经理论推算求得。污泥含水率,按国内污水厂的实践数据制定。关于沉淀池超高的规定。沉淀池的超高按国内污水厂实践经验取~。关于沉淀池有效水深的规定。沉淀池的沉淀效率由池的表面积决定,与池深无多大关系,因此宁可采用浅池。但实际上若水深过浅,则因水流会引起污泥的扰动,使污泥上浮。温度、风等外界影响也会使沉淀效率降低。若水池过深,会造成投资增加。有效水深一般以~为宜。规定采用污泥斗排泥的要求。本条是根据国内实践经验制定,国外规范也有类似规定。每个泥斗分别设闸阀和排泥管,目的是便于控制排泥。关于污泥区容积的规定。本条是根据国内实践数据,并参照国外规范而制定。污泥区容积包括污泥斗和池底贮泥部分的容积。关于排泥管直径的规定。关于静水压力排泥的若干规定。本条是根据国内实践数据,并参照国外规范而制定。关于沉淀池出水堰最大负荷的规定。参照国外资料,规定了出水堰最大负荷,各种类型的沉淀池都宜遵守。关于撇渣设施的规定。据调查,初次沉淀池和二次沉淀池出流处会有浮渣积聚,为防止浮渣随出水溢出,影响出水水质,应设撇除、输送和处置设施。Ⅱ沉淀池关于平流沉淀池设计的规定。 1长宽比和长深比的要求。长宽比过小,水流不易均匀平稳,过大会增加池中水平流速,二者都影响沉淀效率。长宽比值日本指南规定为 3~5,英、美资料建议也是3~5,本规范规定为不宜小于4。长深比前苏联规范规定为8~12,本条规定为不宜小于8。池长不宜大于60m。 2排泥机械行进速度的要求。据国内外资料介绍,链条刮板式的行进速度一般为~/min,通常为/min。 3缓冲层高度的要求。参照前苏联规范制定。 4池底纵坡的要求。设刮泥机时的池底纵坡不宜小于。日本指南规定为~。按表面水力负荷设计平流沉淀池时,可按水平流速进行校核。平流沉淀池的最大水平流速:初次沉淀池为7mm/s,二次沉淀池为5mm/s。关于竖流沉淀池设计的规定。 1径深比的要求。根据竖流沉淀池的流态特征,径深比不宜大于3。2中心管内流速不宜过大,防止影响沉淀区的沉淀作用。 3中心管下口设喇叭口和反射板,以消除进入沉淀区的水流能量,保证沉淀效果。关于辐流沉淀池设计的规定。 1径深比的要求。根据辐流沉淀池的流态特征,径深比宜为6~12。日本指南和前苏联规范都规定为6~12,沉淀效果较好,本条文采用6~12。为减少风对沉淀效果的影响,池径宜小于50m。 2排泥方式及排泥机械的要求。近年来,国内各地区设计的辐流沉淀池,其直径都较大,配有中心传动或周边驱动的桁架式刮泥机,已取得成功经验。故规定宜采用机械排泥。参照日本指南,规定排泥机械旋转速度为1~3r/h,刮泥板的外缘线速度不大于3m/min。当池子直径较小,且无配套的排泥机械时,可考虑多斗排泥,但管理较麻烦。Ⅲ斜管(板)沉淀池规定斜管(板)沉淀池的采用条件。据调查,国内城镇污水厂采用斜管(板)沉淀池作为初次沉淀池和二次沉淀池,积有生产实践经验,认为在用地紧张,需要挖掘原有沉淀池的潜力,或需要压缩沉淀池面积等条件下,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斜管(板)沉淀池。关于升流式异向流斜管(板)沉淀池负荷的规定。根据理论计算,升流式异向流斜管(板)沉淀池的表面水力负荷可比普通沉淀池大几倍,但国内污水厂多年生产运行实践表明,升流式异向流斜管(板)沉淀池的设计表面水力负荷不宜过大,不然沉淀效果篇二:沉淀池设计计算(平流式,辐流式,竖流式,斜板) 沉淀池沉淀池是利用重力沉降作用将密度比水大的悬浮颗粒从水中去除的处理构筑物,是废水处理中应用最广泛的处理单元之一,可用于废水的处理、生物处理的后处理以及深度处理。在沉砂池应用沉淀原理可以去除水中的无机杂质,在初沉池应用沉淀原理可以去除水中的悬浮物和其他固体物,在二沉池应用沉淀原理可以去除生物处理出水中的活性污泥,在浓缩池应用沉淀原理分离污泥中的水分、使污泥得到浓缩,在深度处理领域对二沉池出水加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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