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作风问题自查意见
一、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
贯彻落实局党委印发的《市农业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意见》(景农党字[XX]13号)主要工作的情况。
三、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考核原则和方法
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考核的实时性、现场性和持续性,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评分标准细则见附件。
五、考核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考核工作是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紧紧围绕集中整治活动各阶段的主要任务,结合单位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把集中整治活动绩效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考核意见和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对本单位本科室的自评工作,确保集中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重在平时,力求实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注重平时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要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积极配合考核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实施行政问责,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查,扎实开展。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要建好平时督查工作有关台账,采集相关工作数据,做到考核有帐、评分有据,并按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四)实事求是,廉洁考核。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认真考核,全面掌握情况,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标准,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考核,严禁加重被考核单位、科室负担。
农业局依法治理工作意见
为落实依法治区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区农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区宣传教育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依法治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局进行统一安排布置,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精心策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经费,切实将宣传教育学习活动作为今年我区农业部门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培训力度
(一)建立健全法治学习制度。组织全体职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依法治区宣传教育学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省依法治省纲要》、《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区依法治区XX年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建立健全依法执法制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原则”,执法部门系统学习、掌握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法律顾问机制,在农业生产和土地确权等方面切实发挥法律顾问、政策指导的重要作用。
(三)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区工作,区农业局加大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农业法律法规培训会,举办农产品安全及农药使用技术专题培训会,切实提高局职工、各镇农技站技术人员和农资经营者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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