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及分工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明确分工,强化职责,搞好团结协调,切实发挥党支部的职能作用,现将县委办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分工情况及工作职责说明如下:一、工作分工(一)支部书记:次旺央卓,主持支部全面工作。(二)支部副书记:白玛德吉工作,负责党支部党建工作。(三)组织委员:毕恒,协助书记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工作,统筹各项活动工作。(四)宣传委员:仁青多吉,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思想宣传工作和党费征缴工作。(五)纪检委员:片多,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支部纪律检查工作。二、工作职责(一)党支部书记职责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部署支部工作,讨论决定重要问题。 2、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支部工作总结。要定期向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认真搞好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发展工作,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原则,利用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经常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4、做好党政之间的协调工作。要同行政领导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5、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认真组织支部成员学习政治理论,检查督促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强党政班子的团结和战斗力。(二) 党支部副书记职责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负责抓好支部的日常工作,书记不在时副书记履行书记职责。(三)纪检委员职责纪检委员受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抓好支部纪检工作。 1、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2、掌握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情况。 3、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坚决同各种违反党纪党规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4、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 5、对模范遵守党纪的党员和干部提出表扬建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和干部进行调查,及时处理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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