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教育局出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意见》
当前,个别教师有的在外面租房组织学生补课,有的相互介绍学生补课,有的在任课的班级里强迫、动员、暗示学生参加自己的补习班,甚至有人到了课上不讲回家讲的地步,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张家口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决定严查严惩公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少儿活动中心、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以及民办学校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即日起,群众可通过市教育局电话(2561026、2561018)、电子邮箱(zjkjyjsjk@)依实举报和投诉。
三种行为属于有偿家教行为
《意见》明确:凡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以及上级转办的举报件等反映有偿家教行为的,市教育局将依据举报线索,通过调查取证,确认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有偿家教行为:
一是在职教师在工作日时间之外(含节假日),在学校、家中或租用场地并收取费用组织学生集中办班补课、文化艺术培训及托管服务的。
二是未经学校同意和教育局备案,在职教师私自到民办教育机构从事兼职、兼课、作业辅导等有偿教学活动的。
三是教师利用工作便利条件,为民办教育机构、个人组织推荐生源接受课业辅导、文化艺术培训及托管服务,并从中获利的。
有偿家教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解聘
《意见》指出,对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责令纠正,退清所有收费,并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其中,对有偿家教情节特别严重的教师,将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写出书面检查,退回全部违规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五年内不得评优选先、晋升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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