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修订草案送审稿) 》起草说明
一、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必要性
自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以下简称
《反不正当竞争法》 )实施以来,经过 2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
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 , 经济总量、市场规模、市场竞争程度和竞
争状况都发生了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
已明显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存在法律内容狭窄陈旧、 法律空白
点多、条款缺失、行政执法分散、执法标准不统一、法律责任制
度不完善、处罚力度过弱等问题。随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
法》出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的修订,有关法律条文又存在交叉、重复的问题。近年来,社会
各界要求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呼声和要求十分强烈, 全国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提出了修订 《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议案和
提案。 为实现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
作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建设统一开放、 竞争有序
的市场体系的目标, 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更好地保护
消费者合法权益,尽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十分必要。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过程
2010 年,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组织专家
对修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先后被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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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预备项目,国务院 2014 年立法
工作计划研究项目和 2015 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由工商总局负
责修订起草工作。 2014 年,工商总局组织高校专家、从事法律
实务的律师和部分地方工商局组成 8 个课题组, 对《反不正当竞
争法》 修订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召开多次修订工作研
讨会和座谈会。 2015 年,工商总局召开多次修订工作研讨会和
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 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等各方意见, 书
面征求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 38 个国务院部委意见。在深入
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综合各方意见形成了目前的 《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以下简称
《修订草案送审稿》 )。
三、《修订草案送审稿》重要问题的说明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 5 章 33 条,《修订草案送审稿》
修改内容涉及现行法 30 条,其中删除 7 条,新增 9 条,共 35 条。
(一)在总则部分主要修订了“经营者”的概念,明确了
监管执法权限。
1、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概念修订为“从事
或者参与商品生产、 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
织”,扩大了调整范围,与《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基本一致。
2、统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体系。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 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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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规定。这一规定对不同行业的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
准、处罚尺度存在不尽相同等问题, 社会反应强烈, 影响了法律
的权威性和公平性。 《修订草案送审稿》在总则部分明确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管辖权, 同时规定了相关部
门也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二)在不正当竞争行为部分,修订完善了相关条款,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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