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工作总结篇一:食品药品抽检工作汇报食品药品抽检工作汇报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一、制定方案,明确分工我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食品药品抽检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二、工作成效 XX年我局共抽检食品107批次,合格78批次,不合格29批次;药品抽检75批次,不合格9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均已立案处理。三、开展食品药品快筛快检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设备保障,我局配备充实了一批食品安全快筛快检设备,包括便携式细菌快速检测仪1台、药材粉碎机1个、切片机1个、移液器2个、漩涡震荡器1个、除湿机1个、台式离心机1个、生化培养箱1个、荧光检测灯1个、匀浆仪1套、真空泵1个,一体化便携式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1套、ATP荧光检测仪1台、相关试剂试纸等1批,已经成为当前稽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利器。有了技术支持,我局推进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对辖区内学校集体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监管对象购进使用的原料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在前阶段检测中暂未发现问题食品。三、存在问题(一)日常监督面广,监管对象多、分布广,我局日常监督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开展抽检的难度大; (二)抽检费用高,抽检经费不足,导致不能百分百全覆盖抽检。(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氛围不够浓,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不够强。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梳理药品的监管依据和执法依据,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方位提高监管能力。(二)加快推进食品快检工作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的快筛快检工作,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发现疑不合格产品,马上送检,检验不合格立刻立案处理。(三)年底前组织开展对花生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抽检。篇二: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报告2 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项目完成单位: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编制时间: 总结报告黔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XX年11月20日摘要: 为加强黔南州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评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食品,预防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XX年度监督抽检工作,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共抽检91户次,抽检熟肉制品(卤肉)、非发酵豆制品(豆干)、辣椒酱(辣椒粉)、米粉、煎炸用植物油、食用油、凉拌菜、盒饭、泡菜、餐饮具、蛋(鸡蛋、鸭蛋)11个品种共200个样品,所抽样品由黔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截止至XX年11月15日,完成检品检验共200批次,合格175批次,合格率为%。一、组织实施情况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力度,通过抽检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3月26日根据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黔南州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黔南州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责任,确保此次抽样工作的有效开展。现整个抽检工作已圆满完成。此次抽检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今年省局安排我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共10个各20个批次,分别为:熟肉制品(卤肉)、非发酵豆制品(豆干)、辣椒酱(辣椒粉)、米粉、煎炸用植物油、凉拌菜、盒饭、泡菜、餐饮具、蛋(鸡蛋、鸭蛋)。全年共抽检91户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大型餐馆4户、中型餐馆14户、小型餐馆26户、小吃店29户、快餐店12户,学校食堂5户,饮品店1户。完成抽检品种及批次为:熟肉制品(卤肉)7个批次,非发酵豆制品(豆干)20个批次;辣椒酱(辣椒面)22个批次;米粉25个批次;煎炸用植物油24个批次、食用油1个批次;凉拌菜16个批次;盒饭16个批次;泡菜17个批次;餐饮具30个批次;蛋(鸡蛋、鸭蛋)22个批次。共完成200个批次。二、抽检结果分析(一)总体分析本次抽检共200个批次,包括10个必选品种。截止至XX年11月15日,完成检品检验共200批次,合格175批次,合格率为%。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盒饭中菌落总数超标,辣椒粉中菌落总数超标,煎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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