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专用封闭车辆,采购人员随车押运。
、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装车后,应直接驶回本单位,不得载药办理其他事务。
,要做到人不离车,人不离药。
、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使用银行转帐方式,不得带现金交易。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到院后应即刻验收入库,不得拖延。
、第一类精神药品共同开箱验货,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双人签字,验收无误后入库。
、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记录应采用专簿记录,不得与其他药品共用。
: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
、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科主任及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制度
、第一类精神药品。
、防火设施。
、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存数量应适当,不得过多储存。
、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实施专人负责管理。
。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出库)制度。
,在门诊西药房、病房药房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的药房可从药库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未设周转柜的药房不得领取。
、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凭出库单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凭处方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借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库应设专帐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货人、复核人,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使用制度。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调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严格按审核、调配、发核、发药的程序进行,禁止一人包揽所有调配工作,禁止签他人姓名或盖他人章。
、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登记本,详细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内容。
、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由药房保管,患者或其代办人在出示身份证明与专用病历记载相符后,药房工作人员才能将专用病历交给患者或代办人,再次开药,取药时再将专用病历收回保管。
、第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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