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
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
反垄断法建筑法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3、效力原则: 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新法优于旧法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条件: 依法成立
有财产
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类: 企业法人———公司
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
▲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
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代理特征: 被代理人A 代理人B
对代理人行为负责以被代理人名义
第三人 C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2、代理分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监护人
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禁止——全部转包
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
▲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责任承担: 一般代理—————A承担
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 有权代理
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
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
2、连带责任: 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BC串谋———连带责任
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
3、连带含义:找谁都行
●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物权分类——所有权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
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
2、、物权变动:
(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动产物权变动:
一般物——占有和交付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继承——继承开始,取得遗产所有权
●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2、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
●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Z301061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特征——财产人身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
▲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常见种类
1、专利权——种类——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计算
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现有技术
申请日前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没人申请并记载在公布的文件中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权利要求书
申请日——收到申请文件日——寄出的邮戳日
2、商标权——具有显著性——标识义务
10年——核准注册日计算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
3、著作权——单位作品——著作权∈单位——单位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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