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
主讲:王守俊
课程介绍
一、课程性质
《法学概论》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基础课程,教学内容涵盖法学基础理论和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部门法学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制度,是非法律类各专业的公共选修课程。
二、课程目的
通过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学习专业的有关课程或其他法律课程奠定必要的法学知识基础,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
三、教学内容
(一)理论法学
1、法学基础理论
2、法的历史
(二)实体法学
1、宪法学
2、民商法学 3、经济法学、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5、行政法学
6、刑法学
(三)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四)国际法学
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第一篇理论法学
第一章法学导论
一、法与法学
(一)法是什么
1、法律是一种调整社会生活的社会规范;
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社会规范;
(二)法的种类
1、实体法
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
2、程序法(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3、国际法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三)法学
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各种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
它研究:
1、各种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容、性质、特点和相互作用;
2、法律产生、发展、变化的规律;
3、法律的效力、效果和价值;
4、立法、司法、执法的效果等;
(四)法学体系的划分
(一)理论法学
1、法学基础理论
2、法的历史
(二)实体法学
1、宪法学 2、行政法学
3、民法学、4、商法学
5、经济法学、6、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7、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
8、刑法学
(三)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四)国际法学
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二、法学的历史
(一)西方法学史
1、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法学思想
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有一些法学思想;
如:法与权力,法与人、神的关系,法治和人治等;
2、古罗马法律制度发达;法学繁荣,形成法学流派;
思想: 法以公平和正义为概念,立法的根据来自于人民,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等;
3、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统治下独立法学消失;
4、近现代西方法学繁荣、学派林立
古典自然法学派、历史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法学派;
(二)中国法学史
1、先秦法学思想
以德配天、明德慎刑;
2、汉至鸦片战争
儒家学说成为治国之道,推崇德主刑辅
法学成为儒学附庸,以儒家原则精神对成文法注释讲习的律学源远流长,如《唐律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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