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危急值报告制度㈠ 为提高麻醉科工作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围术期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制订危急值报告制度。㈡ 麻醉科医师发现“危急值”情况时,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上级麻醉医师“危急值”结果,并在《麻醉科危急值报告登记表》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㈢ 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必要时,应重新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立即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㈣ 麻醉医师在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后将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记录在《麻醉科危急值报告登记表》,并如实在麻醉记录单背面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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