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渡区×××(总)支部委员会
换届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经区级机关工委批准,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党(总)支部书记设×名,副书记设×名。
二、中共官渡区×××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具体负责。
三、中共官渡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区级机关工委审批。支部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比例,确定候选人×人,应选人×名,差额×名。党(总)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在新一届委员会产生后,以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
四、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本次选举有效。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右侧画“0 ”;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右侧画“X ”;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空格内画“О”;投弃权票的,不画任何符号。选票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选举收回的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票多的当选。
六、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监票、计票人员由上届(总)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并在上届(总)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本次党员大会设监票员×名,计票员×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计票。
七、大会会场设一个投票箱,选举前,由监票员、计票员当众验箱,投票顺序:监票员、计票员先投票,其他人员依次投票。
八、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并将选举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九、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十、本选举办法,由(总)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蓉捍靛疯骨弦扁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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