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345538030合同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合同签订及相关管理。
三、职责
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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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1、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由财务部承办。
2、公司与参股企业、个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合同由财务部承办。
3、公司行政办公及非生产性的财产购置、维修、租赁、处置及保险合同、用工合同由行政人事部承办。
4、房地产开发有关合同(含设计、勘探、材料设备采购、施工承包以及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等合同)由工程部和成控部共同承办。
5、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广告合同、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合同由营销策划部承办。
6、由总经理特别指定部门、人员主办的有关合同,由所指定的部门和人员承办。
五、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
1、合同应由总经理或者书面指定的承办人负责审批,重大合同原则上应采用专题合同会审制度,按《公司各岗位权责划分办法》的规定,特别重大的合同应经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会批准。
2、行政办公用品采购合同、材料设备及工程发包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广告营销合同由承办人办理,经承办部门经理和财务部经理会审后,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查,由总经理审批。
3、销售合同采用范本制,合同范本应经公司专题会审,销售合同应指定专人进行校对,由营销部和财务部审核后,由分管副总审查,由总经理审批。
六、合同的会签
1、合同经办人员拟定合同后,提请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后附《合同文件会签表》),相关部门按照分管范围分别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审查后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意见。
2、合同会签流程:将《合同会签单》与合同文本原件逐级审批。
,责任部门经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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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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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的履行
1、合同签定后,承办人应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存档,凡是涉及付款和收款的合同应同时在公司财务部留存一份复印件。
2、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有收款内容的合同进行清理和督促,销售人员应按合同做好收款计划,确保售房款及其他应收款按时回笼。
3、严格执行合同承办人负责制度,承办人必须随时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反馈并提出解决办法,公司合同承办人变更时应严格办理移交手续才能离岗。
4、任何人发现合同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告承办人,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调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承办人应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告知有关人员并收集下列相关证件: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协议、有关电报、信息等;各种凭证、票据、票证。
2、调解书、协议书、裁决书应与合同文本一并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复印件交承办人使用。
九、合同资料登记、归档与统计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由公司统一编号,妥善保管。各公司及部门都应各自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登记,及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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