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台
科教频道法治时空律师团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律师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安徽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时空》栏目(以下简称“法治时空”)在安徽省司法厅(以下简称“省司法厅”)、安徽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省律协”)的大力支持下,共同组建“安徽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时空律师团”(以下简称律师团)。
第二条律师团是安徽省司法厅、安徽广播电视台、省律协领导下的由全省优秀执业律师志愿者组成的以宣传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居间依法调解为宗旨的志愿法律服务组织。
第三条律师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律师社会责任。
第四条律师团及其律师的工作职责是:
(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调解民间纠纷,促进邻里和睦、社会和谐;
(三)参与维权案件的法律分析和事实调查、调解等;
(四)根据节目需要为个案提供法律点评服务;
(五)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以律师团名义发表观点;
(六)对重大维权事件及时做出反应,以律师团名义发表观点;
(七)积极为栏目提供好的新闻线索,但本人或本所承办的案件除外;
(八)通过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九)其他与本宗旨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律师团律师工作基本准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调解;
(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事实真相,通过说服、疏导、协商等方法,促成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三)要公平公正,匡扶正义,主持公道,以理服人,以法制人,廉洁自律,不徇私情,真正体现律师的良好形象;
(四)遵循合法合理、平等自愿、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五)强化服务大局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热情周到、尽职尽责、耐心细致地为化解矛盾,切实依法处理纠纷。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在提供志愿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涉嫌利益冲突的,律师团律师应主动要求退出该项志愿法律服务。
第六条律师团律师工作禁令:
(一)不得徇私舞弊,偏袒一方纠纷当事人;
(二)不得侮辱纠纷当事人;
(三)不得泄露纠纷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
(四)不得收受、索取纠纷当事人的财物,律师费、额外报酬或可能产生的其他利益;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谋纠纷当事人争议的利益;
(六)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审查和回避制度,不得为本人或本所律师承办的法律事务以律师团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条律师团律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八条律师团设名誉会长多人、会长一人,副会长副二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人。会长、副会长由法治时空提名,报经省司法厅、省律协批准,经大会无记名投票产生。
第九条律师团律师应当公道正派,精通律师业务,且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并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事业心。
第十条律师团律师实行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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