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举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观后感,简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举措,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措施——十九大报告吹响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时代号角——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刘武俊十九大报告堪称新时代法治中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判断、新论述和新思想,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而报告中有关“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提法,则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鲜表述,堪称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现实性和紧迫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现实命题,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抉择,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进展、新成就。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规律,全面依法治国是当代中国最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国家治理方式。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科学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经验,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1999年3月,“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奋斗目标被庄严地写入宪法,成为权威的宪法原则。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现实命题,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抉择,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进展、新成就。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是中鲜明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主线,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各项工作均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予以部署展开,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实践载体与基本遵循,描绘了法治国家战略的“新蓝图”。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既标志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也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值得一提的是,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成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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