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代理合同
篇一:POS机代理合同
2. 封顶类最低签约费率及结算费率:
备注:低于封顶交易金额部分(低于3333元) 最低签约费率及结算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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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平台
中付平台
根据当月标扣商户的交易总额按以上阶梯式分润比例计算分润;封顶扣率商户结算费率以上100%结算分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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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类商户不得签订封顶费率。二:补充条款
1、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平台使用费零元。
2乙方或(及)乙方的其他合作方在业务推广过程当中不得出现任何损害甲方利益以及违反监管机构政策的情况,甲方发现一次,乙方需补缴2万元平台使用费。 3乙方或(及)乙方的其他合作方在业务推广过程当中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对已经安装甲方公司标识设备的商户发展同类业务,甲方发现一列,需补缴1万元平台使用费。
4乙方须严格按照签署区域发展商户,不得出现跨区拓展业务行为(甲方许可的除外)。甲方发现一例,视情节严重,乙方需缴纳1000-10000元不等的平台使用费。
5乙方发展商户的实际地址必须为报备地址,不得出现移机行为。甲方发现一例,视情节严重,乙方需要缴纳1000-10000不等的平台使用费。
6乙方承诺在拓展业务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以及银监会以及银联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为条件不符合的客户违规装机,并有配合甲方进行风险监督的义务,如有发现违规操作,或停止乙方新业务开展。三、机具采购价格: 乙方购买机五台起订。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机具价格,以甲方公布的为准。四、本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盖章)
有权签字人:日期:
乙方: (签字/盖章)
有权签字人:日期:
目前公司合作平台有拉卡拉,中汇支付,中付支付。广东,湖北,湖南,浙江,江苏的朋友可以对私对公开通实时到账POS机。费率机低至%封顶机低至26元。装机申请:0755-
招商合作:0755-
篇二:pos机代理商经典协议
POS收单市场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扩大市场份额,现有甲方与乙方针对POS机收单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商户签约使用甲方的POS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POS业务渠道的开展和商户的开发。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商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商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者使用。
,并协助商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商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商户身份及经营情况。
,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商户。
。
6、乙方承担商户培训、维护和巡检等工作,确保商户的软硬件支付产品安全运行,认真受理商户的技术咨询、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商户的维护需求。
7、乙方承担乙方拓展商户的风险,乙方需积极完成商户调单和各类追款工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追款成功而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推荐的虚假商户资料造成甲方受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出现以上风险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分润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三条合作模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
1、乙方向甲方推荐商户使用甲方的POS收单服务。甲方为商户提供POS的办理,并履行相关义务。
2、本协议所涉及的POS机具的保养、维护及其他事宜,均由机具提供方负责。
第四条合作价格
1. 每台POS机的价格根据公司附件参考价格定。
2. 乙方推价商户,甲方以以下比例分润给乙方。
不交保证金合作分润如下:
月交易额指每一自然月乙方推荐的商户收单总额,且应扣除当月提交退款交易的金额。签约后,需保证每月最低发展5个商户,若连续三个月乙方推荐商户不足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银联的费率变化,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乙方收单分润收益。甲方应于下一个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分润收益,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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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约定事项
乙方现作为甲方的收单合作商,前期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培训,辅导,合作模式与分润按本协议第四条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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