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害事件处理应急预案(试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突发性药害事件,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山东省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预案。一、基本原则药害事件处理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快速反应的原则。二、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药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药品质量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及其他突发药害事件。根据药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及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将药害事件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药害事件。已经发生三人以上死亡,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药害事件。二级:重大药害事件。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害事件。三级:较大药害事件。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害事件。四级:一般药害事件。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害事件。三、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1、成立医院药害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任组长,分管业务的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行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院办、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设备部、后勤部、保卫处、应急专家组等部门领导为小组成员,成立药害事件调查专家组及医疗救治组。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负责对本院药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有关科室开展工作;负责向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处理情况;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负责综合协调全院药害事件的预警和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和落实有关科室所需的准备工作;负责有关人员(包括病人家属)接待、沟通工作;(2)负责组织实施院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协助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负责信息的收集、分析、事故评估和上报工作;(3)负责会同医务科迅速组织开展药害事件原因调查,做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负责保障药害事件病人所需救治药品的供应;(4)负责药害事件医疗设备的保障、维护;(5)负责应急状态下的后勤支持,通信保障以及交通工具的调配等;(6)负责加强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事态严峻时,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向辖区公安部门报告;(7)负责药害事件病人的护理;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药害事件病人进行救治;组织对药害事件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四、报告与处理1、报告时限。药害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科室应立即向医务科和药剂科报告;接到报告后,医务科必须立即向本院药害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药害事件专家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对于二级以上(含二级)药害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药害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报告内容。药害事件都必须有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终结报告。(1)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在发现和得知事故后上报,主要内容包括:药害事件发生的时间、科室、受害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件原因、性质、发展趋势和潜在危害程度的初步判断;下步工作计划及建议。事故发生初期无法按照分类标准确认类别等级时,报告上应初步判断可能的等级。随着事故的续报,可根据调查情况核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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