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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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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讲义
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杜连海
前言
根据培训班安排,下面由我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相关内容.
危险废物管理是环境保护领域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国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专项法规政策标准。国务院“十一五”规划中环保工作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废水的治理,二是废气的治理,三是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治理,还有其他工作。
前言
国家把环保工作提得很高,进入了主战场、大舞台,在环保工作中,又把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治理提到了前三项,充分说明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的重要性。这里我以危险废物环保管理的基本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主线,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篇、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动态篇、我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现状篇、总结要求篇四个篇章与大家进行交流。
第一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19日由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管理办法》是为贯彻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简称《固废法》)而制定,是我国颁布的首部专门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等经营活动的法规性文件。《管理办法》共分6章33条,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基本原则、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一、《管理办法》立法依据
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颁布、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固废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该条款清楚无误的表明了《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
二、《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
1、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活动必须持证经营;
2、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审批、颁证、管理的主体。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1、分类规定
《管理办法》按照经营方式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划分为两类: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2、分级审批、管理规定
分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管理,主要集中在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颁发
⑴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
⑵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的
⑶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颁发
除国家环保总局、市级环保部门、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颁发的许可证之外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颁发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该类危险废物特指废矿物油、废镍镉电池)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规范内容
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这并不意味着对危险废物经营仅由发证机关进行监督管理,不发证机关不进行监督管理。根据《管理办法》,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都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和职责,但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权力由原发证机关行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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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zxwziyo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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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