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先锋街道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开展“史上最大规模拆违行动”的要求,提高我街道拆违、控违工作效能,有效遏制新增违章,逐步消除违章存量,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区形象。我街道决定2015年在街道范围内大力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坚持“拆控并举、拆建同步”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拆除街道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实施“零容忍”,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长沙形象。
二、目标任务
街道要从严控违,实施动态拆除,实行“零指标”管理,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出现。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先锋街道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黄红旗
常务副组长:郑州
副组长:李凌波、陈丹、周军、鲁意芝、李昌林、魏铁奇、皮文奎
成员单位:城建城管办、城管执法中队、党政办、安监站、综治办、计生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司法所、各行政村、社区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城建城管办,由皮文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喻亦文为拆违控违专干,联系电话:89715060。宣传组由蔡慧萍任组长,拆除组由喻亦文任组长,维稳组由蔡敏任组长。
四、人员安排及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总调度。
宣传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将整治工作纳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和文明创建督查考评工作体系。
拆除组:负责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对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维稳组:负责综合整治过程中的维稳工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1月2日—3月3日)
由城管办牵头组织城管执法中队、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3日—11月31日)
1、报送阶段(3月3日)
将摸底数据上报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和备案。
2、自行拆除(3月4日—6月30日)
对街道范围内违法建设当事人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到位。
3、强制拆除(7月1日—11月30日)
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拒不整改的,由街道组织城管、城管执法大队、城管公安、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严格落实街道防违控违工作,加强违法建设拆除后的日常监控,实行“零指标”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出现。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行回租复绿等有效方式,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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