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校园保护智慧财产权行动方案
壹、缘起与问题
在知识经济与全球化进程加速的冲击下,为鼓励与保障创新研发与创意发展,智慧财产俨然成为国家或是产业竞争力的关键,许多国家皆已积极研拟相关政策措施。台湾自80年代起,经济结构逐渐由过去劳力密集的制造业,转变为技术与资本密集的高科技产业型态为主。知识经济的关键在于知识的研发与创新,而落实智慧财产权之保护,将有助于社会创新能力之发展及竞争力之提升,亦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至要关键。
我国为落实保护智慧财产权政策,因应国家发展需要,行政院已先后核定经济部所提「推动保护智慧财产权行动年计划」(91年),及「贯彻保护智慧财产权行动计划」(92〜94年),并成立跨部会协调会报,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智慧财产权保护工作。为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学生推销贩卖盗版唱片光盘…等,造成违反及侵害智慧财产权等案件,教育部除于89年11月17日召开反盗版记者会,重申尊重保护智慧财产权之决心并呼吁各界及学校师生踊跃参与、推动与倡导外,并采取检视智慧财产权有无全面纳入课程、纳入学校评鉴及督学视导重点,定期检视学校网站是否有不法软件、并纳入校规及于相关会议中倡导等5项重要措施。
另自90年4月国内发生大学生疑似侵犯著作权法案件及英美书商联合检举大学校园旁影印业者侵犯智慧财产权起,智慧财产权议题成为国内各界与各国政府所关切与重视的议题,如APEC于94年11月所举行第17届年度部长会议中通过「减少仿冒品及盗版品贸易」、「对抗非法盗版」及「防止网络贩卖仿冒品」等准则,要求各会员落实推动,以共同遏阻仿冒盗版行为。
爰此,为因应国际发展趋势,并鉴于目前校园保护智慧财产权中,台湾学术网络管理()及大学校园教科书影印管理为重要的课题,本方案即以前开二项项目为主,同时兼顾课程规划、教育推广、辅导评鉴及奖励等面向,汇整各界及大专校院之意见,研拟本行动方案,以有效落实执行落实智慧财产权之保护工作,并建立学生正确智慧财产权观念。
贰、方案目标
,并增进其相关法律知识。
,以强化网络及教科书影印管理之规范。
,并增进国际间对我国在保护智慧财产权工作的认识。
参、实施期程:自民国96年1月1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计3年,期满再行检讨。
肆、推动策略:
实施
策略
教育部执行项目
本部负
责单位
完成
期限
学校执行项目
完成
期限
行政
督导
成立行政督导小组,辅导学校有效执行智慧财产权相关措施,定期召开相关会议。
训育
委员会
96年
7月
成立保护智慧财产权小组,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小组召集人,规划及办理相关活动。
持续
办理
课程
规划
,检视并修正中小学教材中有关智慧财产权相关内容,并落实课程教学中。
中教司国教司中办
持续
办理
。
高教司技职司
规划通识课程中开设智慧财产权相关课程或其它有效替代方案,建立学生正确智慧财产权观念
持续
办理
教育
推广
,鼓励学校连结智能财产权资源网页。
电算
中心
已完成(96年6月)
连结智慧财产权资源网页,妥适运用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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