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芙镇四项原则明确雇员编制核定和招聘办法去年,板芙镇制定了《板芙镇政府雇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部门单位雇用雇员实行编制核定、总量控制、雇用报批、统一招聘和财政统一支付经费等原则,切实明确我镇政府雇员的编制核定和招聘办法。一、编制核定、总量控制原则镇党委根据部门单位需要核定岗位编制,并实行总量控制和刚性约束。未经镇党委同意不得对编制总量进行调整,突破编制总量擅自招聘的人员不予承认其雇员身份,不核拨人员经费及待遇,并限时清退。二、雇用报批原则各部门单位在核定编制数内有空编的,可根据需要拟订政府雇员雇用计划报镇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初审,要求各单位在申报政府雇员雇用计划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是雇用政府雇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二是政府雇员的类别、岗位、数量、雇用条件和雇用期限,并报镇党委会讨论审定。三、统一招聘原则政府雇员的招聘按《板芙镇政府工作人员招聘实施办法》实施。四、待遇统一支付原则经批准纳入政府雇员制管理的雇员待遇统一由镇组织人事办开具有关福利待遇通知书到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统一发放。板芙镇组织人事办公室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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