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85
临安市地方标准规范
DB330185/T 003-2016
文化礼堂服务管理规范
2016-12-15 发布
2017-1-1 实施
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28222-2011《服务标准编写通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临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临安市村级文化礼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归口单位:临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临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临安市村级文化礼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发平、方红星、吴晓武、阮可(执笔)、雷小俊、杜元龙。
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文化礼堂服务管理规范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文化礼堂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文化礼堂基本要求、文化礼堂服务管理原则、文化礼堂设置、文化礼堂服务、文化礼堂管理、文化礼堂考核评价等。
本规范适用于临安市文化礼堂的服务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669-1996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实施意见》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文化礼堂
在农村通过新建、改建、修建等形成的具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文化、推进基层民主、普及知识技能、开展文体活动等功能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文化礼堂包括礼堂、学堂、展览展示场所和文体活动场所等,文化礼堂是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
文化礼堂文化活动
在文化礼堂内开展的主题礼仪、民主议事、演出、诵读、讲座、辅导、展览、展映、传承、设计、建设、艺术鉴赏、审美、文献读物提供、数字资源服务、数字资源利用培训、培训师资、文化指导、教育推广等各类服务。
文化礼堂服务人员
包括工作指导员、管理员、志愿者。工作指导员指由宣传文化部门派遣或聘请,具体负责指导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人员。管理员指由所在村聘请的,具体负责农村文化礼堂日常管理运行的专兼职人员。志愿者指由各级文明办协调发动,各级共青团组织负责招募的,配合农村文化礼堂工作指导员、管理员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的人员。
文化礼堂“一厅两堂三室五廊”
“一厅”即“村庄客厅”,在礼堂内设置可供村民休憩的桌椅,增设电子血压计、体重计、电视、DVD等设备,张贴村民创作的书画、楹联等作品,提供各类贴心服务,营造村庄大家庭氛围。
“两堂”包括礼堂和学堂。
“三室”即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每周有约”工作室,形成“一堂多能、一室多用、灵活多样、功能齐全”。
“五廊”包括村史廊、民风廊、励志廊、成就廊、艺术廊,也可根据实际设置相应内容板块。
文化礼堂“每周有约”
镇(街道)指导文化礼堂依托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新乡贤、村调解员等根植乡土的人才资源和部门的服务机制,组建团队,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在每周固定一日“驻班”文化礼堂,为村民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
文化礼堂“四必到四必访”
群众有不满情绪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有红白喜事必到;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必访、信访户必访。
文化礼堂基本要求
文化礼堂应具备“五有三型”,即有场所、有展示、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基本标准和学教型、礼仪型、娱乐型服务功能。
文化礼堂内容建设上应做到“七个一”,即有一首“村歌”、有一则“村训”或“村规”、有一支以上宣传文体队伍、每年举办一台“村晚”、设置一个“善行义举”榜(栏)、开展一次以上“文化走亲”活动、展陈一幅“村民全家福”或“村民笑脸集成照”。
文化礼堂按功能布局分为综合型和特色型文化礼堂。综合型文化礼堂具有“2+5”(两堂+五廊)综合型功能布局。特色型文化礼堂具有“1+5”(学堂+五廊)特色型功能布局。
文化礼堂服务管理原则
坚持内容为先
把弘扬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首位,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突出思想引导、道德教化、礼仪培养、文化熏陶,着力建设农民精神家园。
坚持资源整合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乡村为主、共建共享,以村为单位,整合各类文体设施,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有序的农村文化综合体。
坚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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