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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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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苏大教〔2017〕27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业经学校2017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苏州大学2017年4月25日苏州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应用与管理工作,加强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推进信息化环境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在线开放课程是以全校师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网络共享课程。在线开放课程主要有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和SPOC(SmallPrivateOnlineCourse,小规模私有在线课程)两种形式。其中,MOOC是通过专门的互联网服务平台,面向全球学习者进行知识传授;SPOC是利用在线开放课程在校内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的有效方式,例如开设网络进阶式课程、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实践等。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贯彻“整体规划、遴选准入、分批建设、同步应用”的原则。第四条教务部负责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计划;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制订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和质量标准;负责组织和实施项目的申报、遴选、建设、监管、应用、经费管理以及课程的使用授权许可等。第五条学校计划在“十三五”期间每年立项建设20门左右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主要通过自建和引进两种方式进行建设。其主要建设范围是:纳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适合通过网络传播和开展混合式学习的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选修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第六条学校自建的在线开放课程在建设初期首先在校内试用并进行阶段性质量评价,后期根据校内教学实践的效果,择优遴选推广至台面向全球学习者开放。第七条学校将根据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和教学实际需要,积极引进校外优质在线课程,以完全线上学习和配备校内教学团队开展混合式学习两种方式面向本科生开设。第三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八条教务部组织专家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规划和教学改革的需要,以着重体现地域特色和苏州大学办学特色为宗旨,统筹设计,确定选题范围,制订项目申报方案。第九条在线开放课程的立项工作采取自主申报与定向邀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部)负责根据建设计划和申报要求向学校择优推荐课程,鼓励学院(部)间采取联合建设的方式,以实现跨学科、综合类课程项目的建设;对于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和彰显人才培养特色的课程,学校可定向邀约相关课程团队参与立项建设。第十条自建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立项的基本要求:(一)课程主讲教师应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并且长期从事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鼓励教学名师、学术名家主讲课程。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能胜任线上课程的建设、内容的更新以及在线辅导、答疑等工作。(二)主讲教师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创新,科学设计教学环节,合理分配教学时数,高质量建设教学资源,充分考虑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学习的需求。(三)课程内容的组织编排须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内容完整,按照知识点进行组织,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讲视频时长5-20分钟,教学视频数量丰富充足,并能根据学科或专业发展等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更新补充;教学周期控制在15周以内;主讲教师控制在5人以内。第十一条引进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立项程序和基本要求:(一)引进课程的开课学校应为大学或者是经教育部、省教育厅认定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二)公共基础课、大类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课程引进方案由教学团队及其所在的基层教学组织提出,首先经学院(部)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立项申请;通识选修课程的课程引进方案由教务部或教学团队提出,经学校通识教育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立项申请。(三)课程引进方案应明确拟引进课程的来源、引进理由、课程教学方案以及经费来源等。(四)引进的在线开放课程一般应配备有校内教学团队。第十二条项目评审流程包括项目团队申请、学校组织专家遴选、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网上公示等,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第四章项目建设与审查第十三条自建在线开放课程的摄制单位由学校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课程制作参照《苏州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规范》(见附件)进行,立项课程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按期完成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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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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