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物价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物价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单位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沧县物价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沧县政府网站(网址:)上查阅《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
沧县物价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物价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向沧县物价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沧县物价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沧县物价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单位
类别
公开
内容
公开
形式
公开
时限
公开
范围
公开
程序
责任
部门
详细
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随时公开等。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沧县物价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沧县物价信息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采取档案室、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沧县物价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沧县物价局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沧县物价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沧县物价信息查阅场所地点:沧县物价局(查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沧县物价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单位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沧县物价局申请获取相关单位信息物价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沧县物价局办公室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沧县物价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沧州市黄河东路37号;邮政编码:061000;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3053078。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沧县物价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单位信息,应填写《沧县物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沧县政府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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