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旧莫乡旧莫初级中学校
学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校正常地学籍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转学制度
1 、因家庭迁移,家长工作调动、学生择校就读等,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就读地,应先与我校校长联系,经校长同意,学生本人填写《云南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我校在申请表“转入学校意见”栏签章“同意接收”后,再到转出学校填写“转出学校意见”栏签章,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学籍档案到普九办办理转入手续.
2 、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要求转出我校,应先向我校出具报告,交存接收学校开出《云南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经班主任签字,教务处负责人审核,校长同意后,开出转学证,再到普九办办理转出手续.
3 、转入地学生,按有关规定,转出学校在《云南省学业水平网络管理系统》向我校发出转学申请,经我校学业水平网络管理员核实、查看手续完备后,应予以审核,再由上级部门审核过关后成为我校正式生,转入地学生由教务处安排所在班级.
4 、学生地转入必须先办手续后进校.
二、休学、复学制度
1 、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当地乡人民政府同意,经班主任签具意见,教务主任审核同意,报校长批准,取得休学证明后,,由学籍管理员在《云南省学业水平网络管理系统》对该生进行学籍变更为“休学”,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该生休学生效.
2 、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应劝其休学.
3 、,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休学时间.”
4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申请,,,不能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5 、学生休学,,、、复学地有关资料.
三、退学
1、根据教育法规定,初中学生,未学满规定年限,不得中途退学.
四、升级、留级制度
1 、每学年经综合素质评定,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合格者,准予升级.
2 、按照文件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不能留级.
五、学生奖励、处分制度
1 、各班班主任要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按照《云南省初中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地一、二、三级指标要求,每学期认真给学生填写《云南省初中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肯,《云南省学业水平网络管理系统》,为上一级学校地录取工作提供参考.
2、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奋给予奖励.
①、对学生地奖励分单项奖(学习成绩杰出奖、学习成绩优秀奖和学习成绩进步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学习标兵奖等.
②、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可分别评为学校、县级及县级以上“三好学生”.
③、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工作成绩突出者,可评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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